抱歉
我覺得應該把他獨立出來講比較好..........
還是先聲明,如果大大有被我點到,請見諒,或許您可以重新從動物的角度去看這一些事情,他們會感謝你的。
台灣的 法律,就一定是做半套...............
當年推流浪動物保護法,我也在某動物協會一起幫忙推廣過........
不過問題實在太多..........
法律列出來的,有許多可能行政上跟法律的明細上還是會有很多問題........
第一個問題就是
販售寵物的單位有沒有規劃、立案?有沒辦法加強查緝,如果沒有執照,抓到會如何?
(台灣的法律對人太寬鬆,殺人都不一定得付代價,更不用考慮對那一些大官而言,販狗根本不傷大雅)
販售貓狗的繁殖場,有沒有辦法查緝訂數量?(記得好像歐洲某國是有訂定繁殖場所繁殖的寵物數量,來達到不會有繁殖過多的問題)。繁殖場都是繁殖一堆當下最夯的狗,等滯銷後,就會丟棄,而母狗一旦覺得已經利用完沒繁殖能力,更是想捨棄負擔,把他丟到戶外當流浪狗。
第二個問題是:
民眾飼養寵物,有沒有辦法規範 (晶片其實沒什麼用,可能會掃不到,而其實有沒強制打晶片更是問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在買狗的時候,可能就避掉了,所以買賣的那環還是很重要)
民眾喜新厭舊,把狗丟掉,罰則,其實我還是覺得不高,抓到的機率還是偏低。
民眾對於 電影的移情作用還是偏高,動不動就要去養『雪橇犬』,動不動就要去養一隻『導盲犬』,我可不太瞭解台灣為什麼有那麼多人出門要駕駛雪橇、台灣的盲胞有那麼多..............而當長大後,才突然驚覺 怎麼那麼大隻! 突然間那一些民眾眼睛又重現光明,不再是盲胞,所以就把 拉不拉多 丟掉!
而也突然驚覺台灣出門用不到雪橇所以把哈士其丟掉 !
對於寵物,主人自以為是的,一定要讓他的寵物一生中 至少『爽』一次,所以養寵物而不結紮的主人頗多,但問題是....讓他爽的代價,就可能是他跑出去外面時 跟人HAPPY,然後種下惡果,讓別的狗懷孕,或者是受孕回家!亦或者是,自以為自己寵物很可愛,所以一定要讓他生幾胎,然後自己只留一隻,其它的就隨便送人(也不考慮那一些狗是不是會讓他送的人照顧好!)更別說讓自己狗生完,然後把他丟路邊的!呼籲就算你養在家裡,寵物還是請幫他結紮吧,拜託了。
再者,我們看收容所問題。這可真的是人類的奇蹟............收容所,其實在台灣 我覺得應該叫
『眼不見為淨 地獄』
人類因為希望眼不見為淨,所以把人類造成的災難 (流浪動物的增多,跟人類棄養真的密切相關)丟回給動物本身,所以他在路邊,你就要叫補狗、補貓大隊把他補去『關』起來!
並不是全國的收容所 皆向首都台北一樣 有個 樣本式的收容所,太多因為地方經費不足、人力不足,很多地方的收容所還是老式,濕答答、擁擠的人間煉獄.......而那一些貓狗,只要十天沒人認養,就得
『鬼』道毀滅 (我實在想不出 那一些貓狗被人毀滅 怎還能叫『人』道)
而前面有大大提到 就地放養!!!
還是最最最最好的方式!真的
其實不太懂 賈老師的想法..........依她養那麼多年的狗,她不可能不知道我上述所講的問題,獲許她覺得上面的問題太難解決,所以只好用比較愚公的方式,繼續讓流浪動物能安享天年(就像很多動物協會現在做的一樣),但是這一些都是治標不治本。唯有結紮後就地放養,結合各社區、各里鄰 才能杜絕新的流浪貓狗進入!
舉例來講:001里的里長跟社區談好就這邊的流浪狗,有幾隻把他結紮後,養下來,讓他有區域觀念,他就會把其它進入這社區的流浪貓狗趕走,而一旦有人企圖丟貓、丟狗,社區民眾因為熟悉,也會馬上知道,甚至就可能把那個丟狗壞蛋抓起來。社區一旦有固定貓狗數,也就意味著,不會有其它新的流浪貓狗進入,而這一些貓狗,培養固定地方大小便,髒亂便會不見!而當他會亂叫時,熟悉的鄰居去喊他幾下,也就不會再亂叫,也得安寧。如果如此002里也如此做、003里跟上...004....005...006 ...這樣下去,可能很快馬上一個區就完成 狗驅狗貓驅貓的動作,而社區的人,也不需自己養一隻寵物,要寵物看看社區的狗,多好,又不用花錢又有狗可以陪伴...........
相對的,收容所,意味著,得捕狗,老實說,捕狗大隊的....如果真的精明的流浪貓狗,他們是捕不太到的...而捕到的幾乎都是比較呆的比較信任人的或者是老弱殘兵,其實說穿了,抓不勝抓.....而一旦社區狗數不固定,有人一丟貓狗,或者是 那個區域少了一定狗數,也會從別的地方跑進其它的流浪貓狗,抓得完嗎? 要蓋多少間收容所才夠?
而郭董打電話給 北縣,希望停止捕抓狗,先研擬計畫,基本上是對的,但是研擬,我倒覺得希望他們聽聽一些關懷流浪動物的獸醫跟一些動物團體,那一些人長期跟流浪動物互動,才是真的知道流浪動物問題的人,如果還是交給 縣政府自己搞.....恐怕還是一樣,人一直丟狗、收容所一直蓋,惡性循環。
而問題在於 動物保護法應再次修訂,而且真的要做的話,還希望郭董不要只打電話給北縣而是發揮影響力,去影響各政黨,好好的討論 由立法、行政(如成立一個隊是專門稽查那一些繁殖場的)從源頭著手才有可能解決。
收容所其實是下下策......
respect wrote:
動不動就要去養一隻『導盲犬』,我可不太瞭解台灣為什麼有那麼多人出門要駕駛雪橇、台灣的盲胞有那麼多..............
台灣不是盲胞多,是因為好人多,所以需要可魯跟墨鏡.......

針對真正的內容回應
個人不反對人道毀滅,對於某些不會被領養的流浪狗,人道毀滅是控制的方式之一,
當然也有其他更好的處理方式
或許可以對寵物飼料抽稅?
臺灣人養寵物的觀念太差,這些現狀都很難被改變,
我並不認為養一堆狗(流浪狗),花光自己的財產,搞的周邊的鄰居天怒人怨就是有愛心,
這樣在某種程度上來說是自不量力又自私的行為,社會是群體的,
既然愛狗人士那麼多,為何還會有福伯或是啥老師這些累得要死又快窮死的愛狗人士?
狗有狗權,那人呢? 把狗當人看,狗有盡人的義務嗎?
這是我一直很想問這些愛狗人士的話,若是狗無法盡義務,
那要幫牠出頭的人就該承擔那些義務責任,而不是一句牠是狗耶,責怪別人慘忍沒有愛心
世界是物競天擇的,憑什麼自己覺得每一條生命都要被保護?
這傢伙從今天起禁入八卦版,再犯,就請大家圍勦,謝謝~
台灣的活體實在是太便宜了,
不只是貓狗,鳥,爬蟲,魚幾乎都是一樣,
一方面是政府沒有在這方面課稅,
一方面是台灣實在是個適合繁殖的好地方,
很多稀有不好繁殖的物種,到了台灣都變得容易多了.
假使養隻狗得花你五萬塊買張牌照,每年還要繳稅,
看還會不會有人亂丟?
此外樓主所提到的以社區認養方式執行上有很大的困難,
放養野外的動物對於寄生蟲和傳染病比較不容易防治,
台灣天氣潮濕炎熱,很容易中皮膚病的,
一隻皮膚有病發臭的流浪動物,我想鮮少人願意去認養,
我覺得課稅是最有效直接的方法.
還有一點我覺得比貓狗的問題還嚴重,
就是一些隨意丟棄的外來物種對生態造成的威脅,
琵琶鼠,美國敖蝦,福壽螺,最近還有多線南蜥,
這些可是會讓很多台灣本土特有物種滅絕的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