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鄰居叫我代PO

事情是這樣子的

我鄰居一位阿伯

他有一男一女

因為兒子不學好整天吸毒犯法

老伯怕自己身上唯一的一棟房子

深怕之後也被兒子敗光光

所以他想要指定她的女兒在未來只有她可以繼承

請問需要到法院申請什麼嗎?

請問法律上允許這樣嗎

阿伯該如何申請呢!!
文章關鍵字

moscow5566 wrote:
我鄰居叫我代PO事情...(恕刪)


1.現在....贈與
2.未來....立遺囑

stanly_chang wrote:
1.現在....贈與...(恕刪)



請問前輩

立遺囑 需要到法院去作登記嗎??

還是到律師那邊作業就可以了
moscow5566 wrote:
請問前輩立遺囑 需要...(恕刪)


你可以參考民法第1189條 共有五種
但須注意的是 遺囑必要之內容與見證人與特別注意事項
詳細部分 建議您洽詢專業人士
(因為我也是上周六老師剛教的)
我記得只要找民間公證人(行),付點手續費,再加上兩位見證人,

把要立遺囑者+公證人+兩位見證人全找來,當場預立(口述)遺囑

(當時是由民間公證人現場寫下一式好幾份),大家簽名就可結束

PS:我有當過見證人

不.要.用.遺.囑...
因為特留分的關係,將來只會有更多的麻煩

有兩種處理方式可考慮
信託,但對一般人而言會複雜,且可能須負擔額外費用
好處是,有各式的方式來處理事情,有一定的彈性


生前贈與

透過每年贈與稅免稅額一點一點贈與過去
同時要多加兩年,否則被繼承人生前兩年內贈與給繼承人會被視為遺產的一部分
例如若標的價值1000萬,一年免稅額200萬,則分五年
同時要多預留兩年,例入100年被繼成人死亡,要在98年以前就做完這件事,否則會有遺產糾紛
找代書做就行了,律師還不見得會做,但律師事務所也一定有合作的對象,所以找律師也是可以,但費用一般而言會比較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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