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岳母與我懷有八個月身孕老婆去逛家樂福,岳母在賣場入口滑倒
原因是有顧客在賣場入口/服務台打翻優酷乳,
賣場的手推車是放在服務台的右側,取車必須經過打翻的地方,
(也因為這樣,家樂福後來為避免同樣狀況發生,就把入口處取推車的地方移走了)
我岳母因為經過時沒注意地上有一攤白色的液體, 踩到就滑倒了(因為地面也是白色的),
(今天若是害我老婆跌倒就更慘了.....[慟哭])
(話說回來,我家小朋友已四個月了哦~~^^")
由於入口的地方也是服務台,
旁邊有很多賣場人員及服務台小姐至少4位以上,
我岳母因為整個人跌在地上摔到尾椎,無法站起,
我老婆又挺著大肚子,嚇到大聲求救請服務人員協助幫忙,
但怎麼叫他們的賣場服務人員就是認為不關自己的事,
就對我們說是外包清潔公司的人沒來處理,不關他們的事,
在我們要求下,他們終於用無線電請人來協助,
(但是使用無線電的員工也認為不關他們的事,他還和我老婆說他只能幫忙通知負責的同事來)
過了大約15-20分鐘,終於有一個小姐來了,到現場這位小姐居然只是問過,清潔公司還沒來嗎?
再通知他們請他們來處理,然後轉過頭來和我老婆重申,他們不是負責這個部份,
(聽到這,真是一肚子火,真是@#$%^&......)
其實旁邊都有賣場與服務人員,但真的好像就是不關他們的事,
拖了很久才見賣場管理人員來處理,
過了大約一個小時才帶我岳母去高醫看醫生,
(家樂福是有派員跟去高醫陪看傷勢啦)
期間經過十多次的醫院往返看診,
家樂福告知因我岳母已有健保,
所以只願賠償非健保給付的部份,
(如掛號費....)
擺明就是不想理你~有律師團在,要告就去告~[生氣]
所以調解不成,目前已提告,
(因為好像60天內要提告才行,不然就會過了追訴期)
想請問一下大家,
賣場應該會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目前用GOOGLE只有找到這個相關法條~~@@")
是否家樂福怕以後保費增加,所以不願以這來賠償?
想請問熟法律的朋友
到時候面對家樂福
我方可以主張什麼樣的合法&合理應有權益呢?
如怠工薪資?往返看診車資?精神賠償?
感謝耐心看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