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是說為偵辦著作權法案件需要,請攜帶身份證件至該局偵查隊協助調查。
請問該怎麼辦?

有人收過這樣的來函嗎?
查過之前有人的PO文是說,若稱謂不是證人或被告的話,可不用理他,因為有可能會直接被釣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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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遇到警察用 p2p 軟體釣魚衝業績的對應方式
至於應對方式,可參考此處(被警察通知詢問的注意事項):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8012003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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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該先打電話去詢問嗎?
PS:我知道P2P用久了,總會出問題…
以後不會再用P2P了。因為這幾天心情大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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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此案件是前一陣子鬧很大的某某英雄的案子。
曾下載過的都要小心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