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小妹在今天離職了
原因不綴述,不過有些問題想要請教各位,因自己上網搜尋的結果並不是很準確,想詢問各位大大一些相關知識
我們公司算是房仲業,應該算是無底薪制度,但是每天需要打上下班卡才會發全勤獎金,若沒打卡會倒扣薪水
但是公司表面上說是僱傭制度,但實際上也是論件計酬,如果沒有做業績一樣沒有薪水可以領,只是公司就是用業績未達的名目倒扣薪水
小妹我上網爬了一下文,僱傭制度算是有底薪,是否有底薪就不能用業績未達來倒扣呢
這個月小妹我的打卡次數不足,需要扣全勤以及日薪,這是屬於僱傭制度吧?
那如果我針對上個月業績未達的部分倒扣薪水來申訴,成功率會是如何
希望有經驗的大大一起討論給小妹一個解答,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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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