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世華銀行太死板,客戶資料不對還一直寄送下去...

搬到新家後前不知道"幾任以前的住戶或是根本就亂填"的國泰世華銀行通知書跟很多家銀行通知書一直丟到我們家。

參考網路上的做法

1.查無此人寄回

2.電話告知銀行

---- 一堆銀行都沒再寄送了。
但卡關卡在國泰世華,卡關了快一年多。


國泰世華表示,沒有權限修改客戶地址,也沒有權限不寄送。
聯絡客戶也連絡不上,所以銀行只能繼續寄...
(其他家銀行都沒這問題...)

銀行的意思簡單說就是:客戶不改,聯絡不上,銀行通知信就往這地址寄一輩子...
[難道上面填比爾蓋茲還是馬克祖克柏的地址,難道國泰也照寄不能取消嗎? ]

我們家也沒保全可以收信,是自己收的。

請問大家有沒有解決辦法,真的很不想收到不是自己的銀行通知信。

連排除寄送名單都不能,國泰做事會不會太死板了...。
電話錄音 存証在寄就去法院告
電話直撥「1998
周一到周五早上8點半到下午5點半,將有專人服務提供銀行、保險、證券期貨業務的諮詢、申訴、爭議等服務。
情境假設1:
小明討厭公司同事A,有天得知同事A持有國泰信用卡,變撥打國泰客服,說他記錯帳單地址,該住址非小明居住,請銀行不要再寄這裡了,如果國泰客服沒有確實照會同事A本人,可能造成同事A信用卡未繳,因此信用不良。

情境假設2:
小華積欠銀行信用貸款未繳,這時小華請朋友致電銀行,說該地為本人居住,不是小華居住,請銀行不要再寄通知過來,銀行因聯繫不到小華本人,但為避免他人困惱便變更通知地址;這時小華與銀行因債務關係上法院訴訟,小華這時舉證本人居住該地,但未收到銀行通知繳款,因此銀行蒙受損失。

檢單舉例,很多情境假設可能有瑕疵,但基本上是為避免雙方權益受損,所以銀行變更資料不是這麼簡單的...
asd8756 wrote:
情境假設1:小明討...(恕刪)


如果可以不經過客戶同意,就能修改地址

應該才會是很大的問題!!


銀行一般是收到掛號退件,主動聯絡客戶本人修改地址
才是正確做法。
asd8756 wrote:
情境假設1:
小明討...(恕刪)

Y申請時是沒有戶籍地址喔 
但問題是該地址戶籍主即使有權狀證明身份也沒用…
銀行也收到N封『查無此人』。

這樣跟小明的情境不大適合…


我覺得改客戶地址,跟排除發信是不同定義。

畢竟地址已經是非本人,把銀行重要信件持續寄到別人家不是保護客戶的做法…

換句話說,如果小明討厭同事,但銀行在明知地址非同事本人但在聯系不上的情況下,結果還把銀行貸款跟信用卡收據,送到小明手中,這樣也不正常吧?!如果郵務人員沒確實驗證掛號身份,搞不好連密碼函都能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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