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什麼知名網購有趣的事情?要不要多說一些來讓人聽一聽?要購物平台發動警方搜索表示後台很硬,對方可能是假以駭客之名先發制人的招數吧?現今媒體除政治八卦鹹濕內褲等有興趣其它都是無視,或說是現今人們只對這些有興趣其它一概無視。
我的意思是對方以視你為駭客的行為先發制人的招數來逼迫你或掩飾他們的錯誤,而不是說你是真駭客,這通常都是沙場老手的伎倆與手段。你事後再提起誣告訴訟並請求法院賠償判決,因為如是子虛烏有的話。消保法有對消費者的保護措施,你毋須去證明,你只主張即可,主張你是行為是對方購物平台公開對外可操作的,而你只是照著他們的設定去做。沒有什麼所謂合不合理,既是對外公開平台在可操作的範圍內是對方許可的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