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有權選擇顧客這是常識大家應該都知道,但是如果店家直接表明不賣東西給有色人種也可以嗎? 店家似乎是觸犯了歧視法條,但是法律又保障了店家選擇顧客的權利,這好像有點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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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朗石頭 wrote:
沒有特定指台灣,只是好奇如果店家選擇顧客和歧視牴觸的舉例而已,那我改成如果店家表明不作殘障者的生意是否觸法好了
下面有兩篇文章給大家參考一下,
不過我想大部分店家對於某些涉及歧視的行為,
應該不太敢公然為之,
畢竟和氣生財,
而且現在網路發達,
一旦被PO上網公審,生意可能會大受影響。
~~店家可以挑客人嗎? (誠峰國際法律事務所)~~
https://www.kaoassociatesinkhwixsite.com/blank-31
~~法名餐廳疑歧視 拒非裔和阿拉伯人訂位~~
https://tw.news.yahoo.com/%E6%B3%95%E5%90%8D%E9%A4%90%E5%BB%B3%E7%96%91%E6%AD%A7%E8%A6%96-%E6%8B%92%E9%9D%9E%E8%A3%94%E5%92%8C%E9%98%BF%E6%8B%89%E4%BC%AF%E4%BA%BA%E8%A8%82%E4%BD%8D-110502262.html
好累,算了,隨它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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