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文】今天把用了20年的博客來帳號刪了

不想多說什麼
已經把博客來的帳號刪了
從1996年一直用到今天
網路上可以買書的地方很多
不差這一家
通往地獄的路,都是由善意鋪成的 - F.A. Hayek


平安夜平安
我本來每個禮拜都會買博客來火腿
這禮拜開始我不買了
我也刪除了
我猜這事總經理應該不知道
應該不會管道這麼細
該負責的是總務簽約的組室主管吧

不過以後買書可能也不會在選博客來吧
雖然我一年可能只有幾本書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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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整起事件的律師陳又新指出,李姓阿姨原本在那棟大樓其他樓層打掃,之後博客來總務邀請她過去,一開始只要掃2層樓,也允許她另外兼職其他工作,但後來卻開始要求打卡、每日工時8小時,打掃範圍也變成博客來全部區域。陳又新說明,「阿姨的認知中並沒有受雇於哪間清潔公司,然後才又被派去博客來工作的情形。」

新聞出處
此簽名違反數位中介法已被刪除- 此帳號違反數位中介法已被刪除- 此人違反數位中介法已被刪除
你們消費額才多少,博客來根本不在乎吧。
有種就不要去統一超消費阿。
Ted1982
一個人的消費額是沒多少,但每一個人都一起參與,那就不一樣了
Wanton1812
事情演變越來越好笑,為了小錢造成嚴重公安危機,然後用戶要刪帳號,還要用傳真機....
我真的是個送外賣的 wrote:


只希望博客來能把這20年來的勞健保及退休金
加總後加上利息都補償給清潔阿姨
不要欺負社會底層
通往地獄的路,都是由善意鋪成的 - F.A. Hayek
Mr ciprino wrote:
只希望博客來能把這20年來的勞健保及退休金
加總後加上利息都補償給清潔阿姨



每年的基本調薪
與獎金年終
這些都是非正職被忽略的

還有20年沒有勞保
勞退怎麼算

大膽預估
博客來賠個幾百上千萬應該是很正常的
maxboss
如果是普通生產製造業會照是算得那樣賠,但零售品牌一定會賠更多挽回消費者信心,要得不是消費者購買,要的是品牌持續有價值,以後才能轉賣更好的價格
Mr ciprino
精神賠償什麼的,就看企業本身的作為,但至少之前欠的要補償,願不願意多給就是看主事者的意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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