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的新聞:「禁菸場所再擴大,立法院三讀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正條文,包含大專校院、幼兒園、托嬰中心、居家式托育服務場所,及未設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吸菸室的酒吧與夜店都禁菸。」
其實我實在沒什麼立場評論抽菸的行為,因為我曾經也是吸菸者。
以前抽菸的時候(我大概有抽25年以上了),都覺得吸菸者越來越沒地方抽菸了,抽根菸很不方便,後來改抽電子菸,又覺得味道不對又貴,抽過一個多月就放棄了,紙菸又一直漲價,乾脆心一橫,直接戒掉,已經10年沒抽了,現在反而覺得很自在。
至於電子菸或是加熱菸,我是抽不習慣,好像法律上也是有疑慮,不過沒有菸味倒是不錯,抽的人不會衣服上都臭臭的。
不知道大家有什麼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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