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去我名下的房宅討房租
被房客的兒子當眾凌辱
悲憤至極
我報警抓他們
想不到警察居然以我深夜滋擾民宅為由
對我移送法辦
他們欠人家錢的卻完全沒事
連警局也不用去
這是什麼洨天理?
檢察官還以什麼社維法起訴我
可能要罰3萬元才沒事
昨晚整晚沒睡
越想越不甘心
我打算在夾娃娃機店裡面找幾個無所事事的年輕人
跟我一起去催討房租
假裝成兄弟
大家覺得這樣效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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