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半年前撿到600元現金想送到管區派出所可是管區那難停車打110後110回覆所有的派出所、警察局都可接受報案就送到比較好停車的派出所去處理約半年後收到管區派出所通知說600塊沒人認領所以變成我的我在電話中說可不可以不領直接捐給社福警察說不行我又說可不可以一直不領等到一定期間後讓$600直接充公警察也說不行因為案子會懸在那邊他會一直通知我否則他無法結案所以只能抽空去把$600領回來隔幾天加了$1000就把600塊捐出去了以上經驗提供大家參考
撿過手機送警察局,無奈交出身份證做了紀錄,也當場表明找不到失主也不要給我結果過了幾天 家門口信箱被郵差放了 掛號信通知,在不知道是誰寄來的我趕在郵局關門前把信領了出來大概內容是 我撿到的手機 多久沒人認領就歸我我不是說我不要咩? 還害我急沖沖去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