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不給加班費或補休請問是否有違反勞基法?

最進景氣不佳 很多公司都是無薪休假

但是我們公司要求加班 但不給加班費跟補休

請問這樣我們該怎麼做才不會損失自己權益呢?

還有被公司裁員...今天公司沒倒...但是被遣散

公司不給資遣費 那勞工真的沒權益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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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沒權益討...

雇主只差沒有告訴你
我們公司是表面上遵照勞基法,
但是勞基法中所有對勞工有利的法條我們一概當做沒看到
要來就來上班
不要反正還有下一位..

告公司..
自己倒了,公司也還不會倒
還惹了自己一身腥..
將來去面試..老闆問
上一個公司為什麼離職呀.
因為老闆違法勞基法,我告老闆,所以老闆把我解雇
這句話講完
看哪個老闆敢用你..
Ryan119 wrote:
真的沒權益討...雇...(恕刪)



又沒人叫你跟下一個老闆說我告上一個老闆違反勞基法


面試手腕不會那麼白痴 自己奉上吧


當然是想個好聽又合理的




就像當兵前的工讀生沒人要


但你只要面試說我要重考附近學校的夜校


就會有人要了 到時候兵單來了 你要離職 他也沒法告你阿




如果你夠有能力 能再找到工作


聽聽同事的說法


可以就一起抗告


老闆無視勞基法 不代表員工就要屈服


如果你已經找不到工作 又要混口飯吃 你就將就點吧


要告就要準備好證據 人證 物證


法庭上舉證是很重要的



不景氣你們公司還要加班


我的縣市最賺錢的公司 加班數都已經降低了



我建議你先去找工作 找到再告討回應有的錢
我們主管常說的一句話、
你不做還有一堆人搶著做!!
那就因為景氣差的關係 有錢是老闆沒錯

那員工權益都被吃的死死的...

難怪每天都有人喊窮...

有錢的很有錢...沒錢的就是窮到死

最基本的工作權益都被吞噬掉

台灣還有繁華的一天嗎?
英雄無淚 wrote:
最進景氣不佳 很多公...(恕刪)


大大
你會不會和我一樣是同一家呀
可是我進來就責任制的
真的心有戚戚焉呀~阿娘威~真是時機差呀~
Tiger Lee
  以前沒有主管加給的時候,加班可能有補休,不過從沒有加班費這種東西;領了主管加給後,連補休都沒有;現在只掛主管名沒領加給,還是沒補休.
公司不給的話肯定是違法
你如果要爭的話,首先要考慮的是,面對主管的壓力,你挺不挺的住?

如果你們公司有上下班刷上的制度的話,可以向勞工局申訴(起碼有資料可以查的到上下班是否超時)
或是向北區勞動檢查所申訴,聽說年底到了他們最近缺業績
勞動檢查是匿名的,所以不用擔心被你們公司知道
另外勞動檢查後,公司應該要貼公告,還有在30日內提出解決方式
至於公司因業務需要還是任務的考量,這點不在勞動檢查的考慮內(他們只考慮有沒有違法)


遺散費是一定要給
但前提是,公司給你的是資遣單,而不是自願離職單
資遺費的給付方式如下:
勞退選擇舊制的話
每滿一年給付一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退選擇新制的話
每滿一年給付半個月的平均工資
舉例,某工人工作至今已滿五年,由於前三年是舊制,而後二年改選新制
因此該工人的資遺費為
3*1+2*0.5=4個月

工資的定義:
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平均工資:
謂計算事由發生之當日前六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工作未滿六個月者,謂工作期間所得工資總額除以工作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工資按工作日數、時數或論件計算者,其依上述方式計算之平均工資,如少於該期內工資總額除以實際工作日數所得金額百分之六十者,以百分之六十計

經常性給與的時間為"每個月"
所以你每個月薪資單上都有的入帳明細,就是工資,而非底薪
業界粉小的
尤其是在台灣
上班 時大家都會寄寄MAIL MSN.給同學或是同事.客戶
你老闆 難道沒有朋友同事.同業的嗎?

自然 太黑的人.你的名字也會流出去

當員工的就不要太白目.敢翻臉就要承擔後果.
免的有一天找不到工作
才知道自己得罪以前老闆
還是好聚好散

粉多公司都會禁止離職員工.在錄用.人事那裡都有資料.
不喜歡現在的公司.就乖乖離職..

如果你自己現在是主管了.你手下有白目員工.你會不會跟你同學.好朋友抱怨.
那你的好朋友.同學.是不是更你都是差不多行業的.也都當到主管了.

如果你是小人物.那就不用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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