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進景氣不佳 很多公司都是無薪休假
但是我們公司要求加班 但不給加班費跟補休
請問這樣我們該怎麼做才不會損失自己權益呢?
還有被公司裁員...今天公司沒倒...但是被遣散
公司不給資遣費 那勞工真的沒權益討嗎?
你如果要爭的話,首先要考慮的是,面對主管的壓力,你挺不挺的住?
如果你們公司有上下班刷上的制度的話,可以向勞工局申訴(起碼有資料可以查的到上下班是否超時)
或是向北區勞動檢查所申訴,聽說年底到了他們最近缺業績
勞動檢查是匿名的,所以不用擔心被你們公司知道
另外勞動檢查後,公司應該要貼公告,還有在30日內提出解決方式
至於公司因業務需要還是任務的考量,這點不在勞動檢查的考慮內(他們只考慮有沒有違法)
遺散費是一定要給
但前提是,公司給你的是資遣單,而不是自願離職單
資遺費的給付方式如下:
勞退選擇舊制的話
每滿一年給付一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退選擇新制的話
每滿一年給付半個月的平均工資
舉例,某工人工作至今已滿五年,由於前三年是舊制,而後二年改選新制
因此該工人的資遺費為
3*1+2*0.5=4個月
工資的定義:
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平均工資:
謂計算事由發生之當日前六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工作未滿六個月者,謂工作期間所得工資總額除以工作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工資按工作日數、時數或論件計算者,其依上述方式計算之平均工資,如少於該期內工資總額除以實際工作日數所得金額百分之六十者,以百分之六十計
經常性給與的時間為"每個月"
所以你每個月薪資單上都有的入帳明細,就是工資,而非底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