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大 如果房東不退押金 還避不見面 我們該怎麼做?

小弟租房子的契約到期 想要把押金拿回來 但是房東把電話換了 也都找不到人 我該如何是好?

警察局也不受理 但是這應該已經算是侵占了 不可以報案嗎?

還是有什麼機構可以幫我們求償呢?
天化 wrote:
小弟租房子的契約到期...(恕刪)


請洽法院服務台 .. 會有狀紙範本可以參考 .. 還有服務員指導
MSN : uuu.abc@msa.hinet.net
那就住到房東回應啊
反正押金頂多一兩個月,你就給他繼續住個半年,他如果來個強制驅離就幫她留下美好的痕跡啊
法治社會當然最後的武器就是法院見了

身在台灣愈來愈久,感覺這個社會愈來愈扯鈴了
好像不能在怕跑法院了,不然可能就得常常吃大小虧
1.先寄存證信函到契約書上房東的住址

2.住到房東肯出面或押金扣完

3.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謝謝指教 wrote:
那就住到房東回應啊反...(恕刪)

可是再多住滿二個月押金不也是就被扣了
天化 wrote:
警察局也不受理 ...(恕刪)

請問是哪一間呀?
可是當初押金就是要等到退租並且把房子歸還以後才能要回

我現在已經搬走了 他才搞這套 要怎麼辦呢?

我想要去那邊跟他的新房客講這件事情 這樣房東會擔心 就還我錢嗎?
轉眼就10年了
天化 wrote:
可是當初押金就是要等...(恕刪)

房東收租有沒報稅呢?
若沒有又不退還就跟國稅局檢舉他
到時被罰款會比你的押金多很多...
當然這樣可能還是拿不到...
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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