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棒了..... 先從飆車族與強暴犯開始實施

假設要吃自己死去親友的肉才能活下去,大部份人都寧可不選擇餓死....
求生存是任何生物的本能. 所以死刑是對人性最終極的嚇阻手段.
樓主寫道: "死刑能讓他們了解及懺悔嗎?"
我想反過來問: 假設有人確定他之後會了解我的犯罪是不對的跟懺悔自己犯下的罪行,
那他就能大開殺戒嗎? 就算懺悔了又怎麼樣? 整個犯罪不會倒轉回來, 被殺死的人又
不會活過來~ 犯罪者得到對等(甚至處死刑都不能算是對等)的處罰, 至少對活著的人
有個交代. 對其他想要做奸犯科的人是個警愓.
假設幾個作奸犯科, 罪應至死的人得到的應有的最終處罰. 可以遏止以後因為犯罪而
造成更多被害者跟加害者, 那就是死刑如果還要存在, 所應有的價值.
而且有些人的想法很奇怪, 會偏向去同情加害者, 但是有想過被害者(包括直接的被害者
跟間接被害者)怎麼想嗎? 加害人的人有人權, 那被害者的人權都被丟到水溝去嗎? 加害者
也是很可憐的, 那被加害的人是活該倒楣自己應得的嗎? 不才小弟我實在無法理解這些人
講的是真人權, 還是人權就是要照他們那一套思維才能叫人權....
與失敗為伍者,天天靠盃都是別人的錯。
與成功為伍者,天天跟失敗切磋直到不再出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