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署鑒請修法,避免法務部長不發死刑核准令,傷害被害人家屬.

懶懶的蟲 wrote:
怎麼樣,你現在自己找...(恕刪)


法務部所訂立之「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僅為行政命令,
其法律位階低於刑事訴訟法第430條聲請再審,無停止刑罰執行之效力。
應屬無效,
你的看法呢?

我認同死刑犯亦有人權,
其實審查要點要審查再審及非常上訴及大法官釋憲,
大家都知道只是拖時間,
且相關理由皆已於多次更審中爭執過,
有必要以遲來之正義再次傷害被害人家屬嗎?

但是依此審查要點審查通過而到法務部之應執行案而未執行,
請問你認為是否可因法務部長個人意志而拒絕核發死刑執行令?

釋憲??
法務部就明顯違憲了還要釋??
什麼人權國家....
笑死人
罪犯才有人權啦...
某民意代表明明犯了刑事罪
假釋出獄時電視台還SNG...還說什麼減肥了變型男...
乾.....杯....真噁心...
受害人與家屬的人權政府關心嗎??
槍決死刑犯 今年迄今掛零

〔自由時報司法組、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今年已近尾聲,台灣各刑場未聞一聲槍響,直至上周4法務部才終於批准一件定讞3年多未執行的鍾德樹死刑案,但仍有21案23人「沒事」,可確定台灣今年將創下司法史上執行人數最低、及死刑不執行人數最多的新紀錄。
鍾德樹 緩死有機會

如果鍾德樹本月間遭槍決,今年應只有一例,但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拜會法務部後,鍾德樹律師(聯盟成員之一)王寶蒞,已獲法務部允准至最高檢察署閱卷3天,並將緊急聲請非常上訴與釋憲,因此人權團體期待今年「零執行」紀錄,並非毫無可能。

然而,被死刑犯害死的冤魂,他們家屬的心卻在淌血,無數民眾也不認同死刑犯可以「變相緩死」。

台法務部 兩方不得罪

有官員私下指出,原本人權團體與台灣法務部已有默契,均想創造今年零執行紀錄,但法務部愈來難以面對被害人家屬,只好上周批准早在92年8月7日就定讞的鍾德樹,另一頭則因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的「夾擊」,所以又允諾律師閱卷,形成「雖批准、但技術上還可再延一延」的兩面討好局面。

無論鍾某近期會不會遭槍決,其他陸續於93年11月以後定讞的23人,仍在法務部「要再斟酌還有沒有求其可活的空間」標準口徑下,不用上刑場;法務部的說法,白話的意思就是,再努力看看能不能讓他們「免死」。

然而,這批惡徒個個混身血腥,如管鐘演至少將兩戶人家滅口;莊天祝為錢害死4婦;劉華崑殺害一女屋主性侵,還吊死她的6歲兒;殘忍虐死同校女老師的曾思儒…。每一審級,莫不是「窮盡一切可能,最終求其生而不可得」才將他們判死。

錢漢良:不值憐憫

半年前接任死刑執行業務的高檢署檢察官錢漢良,至今未執行過;但他也說,這半年他詳細整理死刑犯卷宗,認為這些人犯行不值得憐憫,且有些人迄無悔意。

受害人家屬怒吼

若干法界人士、何海新等受害人家屬指出,定讞死囚,可以變相不死,那何必判死?既然判死,卻不執行,不是擺明「不甩法治」嗎?

他們還說,是社會的公理正義、被害人人權、國家法治、司法形象、最高法院的確定判決等來的重要,還是想要創紀錄、成就人權虛名重要?
死刑不執行 被害家屬心不平

〔自由時報記者楊金城、張瑞楨、鄭淑婷、殷偵維、陳儀珊/綜合報導〕

「還有司法正義與公理嗎?」「判死定讞的殺人兇手可以不伏法,還談什麼法治,拚治安都是假的…」。

93年11月以後判死定讞的殺人犯至今無一執行,被殘殺死亡的被害人家屬從哭泣、怒吼到絕望的慨嘆,執行機關似乎都聽不見,因為他們最惦記的是殺人兇手的人權。

曾思儒死刑 未槍決

退休小學教師何海新和林瑞玉夫婦的愛女何家燕被曾思儒冷血虐殺,他們度過傷痛的4年,盼到今年2月兇手死刑確定,豈知過了9個月,兇手仍活得好好的,夫婦倆的心好痛。

何海新哭喊 沒公理

他們淚流滿面:「司法正義與公理在哪裡?」「請法務部官員拿出道德良心來!」「老天爺在看吶,這是什麼國家啊!」他們是被害人家屬,如今卻準備上街頭抗議,因為政府只忙著替曾思儒著想。

監獄養死囚 遺族苦

被鄭性澤槍殺的蘇憲丕,遺孀饒秀美說,丈夫殉職5年,兇手卻安然在獄中免費吃喝,政府知道這對他們遺族是多大的折磨嗎?林書賢家屬也說,用納稅金養泯滅天良的人,就叫人權?


62歲許母有4名兒孫輩親人命喪洪明聰之手,她說,法官曾問洪,「若有活命機會,會不會改過自新」,他竟答「看情形」;這種冷血的人,法務部卻設法幫他「求活」。

被害家屬誰關心

對於人權團體「執行死刑不見得能撫平家屬」之說,家屬們說,執行之後是不一定能完全撫平他們,但該執行卻不執行,則是更殘忍地在重重鞭笞、踩踏他們的身心,讓他們痛上加痛。


楊春田的兒子楊明勳指出,政府維護死刑犯人權,但這些人行兇時何曾想到被害者的人權。殉職員警范姜群國的兄長范姜群誠說,兇手未被槍決,被害人家屬的心情永遠懸在那裡,也天天被迫碰觸傷痛,情何以堪。

不少家屬吶喊,難道被害人與家屬的人權,比不上血腥惡徒?
如果今天有個政黨來辦遊行,訴求法務部重視被害人人權,不要為了什麼“零執行“、“人權國家“的虛名,讓該執行的死刑不執行,那能得到社會的回響絕對非常大。不過可惜的是,兩大黨都只聽人權團體的話,奉公守法老百姓的心聲是沒人理的。
我想大家都不想當劊子手
遑論一位官員,我想以前制度面上以及人權風氣上
都是不能跟現在相比較,但是這難道就是
不發死刑的因素嗎?個人很好奇
為何法務部長是正義判決的使者
為何卻辜負正義...遲遲不發下

我想換另外角度想想
那先關在監獄裡的死刑犯
不知道作何感想...
煎熬?

我比較贊成另闢一個刑責也就是鞭刑
之前薛立委有在推連署我也有連署支持
希望法務部對於強姦犯一定要有更強制的作為
以召全民法治
NIKON D80, 16-85mmVR, SB900, IBM X60s A59,ThinkPad W700 服役中
linsh09 wrote:
昨天看新聞,幾年前妹...(恕刪)


會!
我贊成取消死刑...
讓犯罪的人有反省機會...
卡力 wrote:
反省機會...(恕刪)


沒必要

給他反省機會

那...

受害者家屬呢???

誰又給他們機會???




與其在那事後反省

為何不在要在做出那種事之前多想想

不要去殺人呢??



機會是自己選的

因果是自己種下的

既種惡因

就自嚐苦果吧
哪一個政客提政見出來是要求儘速實際實施死刑的

小弟就把這一票投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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