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對殺人砍人的惡少處以唯一死刑~~

引進鞭刑, 五馬分肢制度吧!!
與其留在世上危害人間
不如早早賞他個痛快
因果因--為殺人,所以結果被槍殺,才叫因果,種瓜得瓜,否則是助人為惡,會得報應,自己的親人如果被殺,不會報仇嗎?
反廢除死刑+1

人渣就應該讓他死,以免危害社會大眾… 。

好吧
人權團體想廢除死刑可以

但是唯一條件
就是死刑犯如果有人權團體的人士願意讓死刑犯跟他們同住在一起
住在一起一輩子
等於是在人權團體 廢死聯盟的成員的家裡服無期徒刑
這樣我可以勉強答應讓該死刑犯暫免一死

hello
死刑射一槍就沒了...
而且還要花很多時間浪費國庫養它
最後讓它快活離開?

那被它們弄死的人,生前是很快活的離開嗎?

建議...古巴比倫的法典(漢摩拉比法典)
以眼還眼 以牙還牙

它對受害者做出什麼事情 以致受害者離開
就對它做出一樣的事情


至於人權嘛....
請跟好人說
對於兇殘剝奪它人之自由生命者
應給予同等對待
讓它死前明白
它做的事是多麼兇殘
自己去體會 然後再離開!
Frank2927 wrote:
以蘇建和案為例子(恕刪)


在那個還有刑求的時代
老是拿來說嘴...

那陳進興也可以脫罪了
因為你有親眼見到他強姦嗎?
搞不好也它是被冤望呢..

這樣把法律廢掉了好嗎?因為誤判好可怕喔...連科學辦案都不必了...



人權團體親友如被殺.人權團體的人會怎樣阿?
Frank2927 wrote:
請問 你敢說百分百嗎
不會有頂罪問題
證據問題
犯人的關係 等等 能影響判決的實在太多了

何謂罪證確鑿!!

你說的算嗎!?(恕刪)


所以呢?
是不是應該在科學辦案以及制度上做改善
而不是因噎廢食去廢死刑不是嗎?
如果照這樣說出門會被車撞 所以就不出門?
照這樣警察也不用辦案了 因為都可能是誤抓 (有一定的機率)
所以法官也不用審判了 因為有可能是自由心證(有一定的機率)


這樣你可以接受了嗎?

我如果是法務部長 我一定簽啦~





在那個還有刑求的時代
老是拿來說嘴........



我也不是人權團體....

只是法律人就事論事罷了

除了應報刑 這是想當然爾每個人的想法

以汝之暴 還汝之身

看現行死刑制度 真的有確實落實嗎

還只是像貞潔牌坊一樣奉在那 好看而已

等有真正落實死刑 再來討論廢除有無可能

就現行 制度 死刑 就剛沒有一樣

讓眾人膜拜罷了


還有 蘇建合跟陳進興 明明是不同之案例
拿來說嘴 也罷

其實還有很多案例可舉



一個在證據沒有落實的情況下入人於刑
要是當時他判處死刑

要請問你要拿啥賠他??

D40終於長大變成D700了 XDD
反對唯一死刑啦

被害人沒死的話
請被害人砍回來
當然要要加計利息啊
欠錢不還法院判決都加計利息了
砍人不還當然也要加計利息囉
要是被害人不敢砍
開放給大家登記
還要請加害人支付費用請人家來砍他
這樣應該會很多人報名吧
而不是因噎廢食去廢死刑不是嗎?

那除了應報刑之外

請問死刑還有何實益??

讓被害人家屬 以暴之暴

讓被害人能在天含笑


我想死刑 真的沒有任何實益



我如果是法務部長 我一定簽啦~




請你快當讓法務部長

我會非常期待的

因為你可是比現在法務部長有GUTS

請你快爬上法務部長的位子吧




D40終於長大變成D700了 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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