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servation wrote:目前看不到,並非沒有...(恕刪) 其實你說的也對啦,我們不是當事人,甚至有些事情是我們所不知道的,所以能不能提告,也是要看當事人的感受如何。至於恐嚇罪,只要當事人所提出是『正當事由』就有免責條件。不過,舉個例子:如果當事人說:『你毀謗我,如果你不吃我的屎,我就要去告你』,雖然當事人是提出條件,否則提告等等話語,但這個條件對於相對人是有一定的損害(名譽損害、財產損壞等等),和當事人所受到的損害不符合一定比例原則,就不可以『正常事由』而視為免責的條件。
thunderbird wrote:我記得星光節目沒有限...(恕刪) 星光幫當初是有限制年齡條件的吧。星光幫的參加條件必須要在一定的出生年以下...如果我印象沒錯,楊宗偉應該不是『偽造文書罪』,而應該是『行使偽造文書罪』這點我可能有錯...可能不太正確..請其他比較清楚的人指正..
Rtwo wrote:星光有限制喔蘇波哀豆...(恕刪) 96.6.6【台北訊】【中時電子報/綜合報導】外傳星光大道的楊宗緯少報五歲,中視製作單位六日晚間七時許召開記者會,製作人詹仁雄證實,楊宗緯已經於昨日主動退出比賽。...刪刪刪刪..詹仁雄也表示,這個節目的確沒有年齡限制,因此也從來沒有想要對參賽者做一些調查,「如果他說他一百歲,但他可以做偶像,我們也會接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