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靠!電車上殺人,社會是怎樣了~

真的很佩服那位見義勇為的人,
在那麼多人的車廂,那種危險的環境下,
還會挺身而出制伏歹徒,
真令人欽佩....
konya wrote:
剛看新聞有拍到那個女...(恕刪)

+10
跟我想的一樣,
看這種貨色被殺....真不值得。
現在有些人好像有被害妄想症,出門就好像隨時會被人打,所以隨身帶刀子防身,就跟隔壁單車版那個騎腳踏車隨身帶刺刀的仁兄一樣。

帶刀出門如果拿刀出來,一不小心不是你殺人就是你被殺,真是不曉得那些帶刀的人腦袋在想什麼。
話說 這個人到警局後馬上就跟警察說他有精神問題
我想因該是有做過功課知道有精神問題可能可以判輕一點
又不是預謀,臨時起意的誤殺,假如沒前科,最多10年吧,關一關要是表現的還不錯,5年多就出來又是一條好漢了。
amethyst_love wrote:
又不是預謀,臨時起意的【誤殺】,假如沒前科,最多10年吧,關一關要是表現的還不錯,5年多就出來又是一條好漢了。


誤殺?不知道你如何判斷是誤殺的,不過就上述報導,我想殺人者是「故意」殺人,
並不是誤殺。

關十年.........的確不無可能,
這個講求犯罪者人權的時代,被殺的善良老百姓,
不見有人權團體為其伸張正義,
倒是殺人的惡人,總有一堆人權團體,要求不得處死刑,
再加上現在一堆法官不敢判死刑,怕自己良心不安,或是宗教思想,
才會有那種殺了三十人,然後自動自首的女怪物出現。

對岸是早在奧運之前的很多年以前,只要是搭乘火車或是長途大巴士,就必須一律通過X光機才能上車。

這可能是因為大陸包括新疆獨力等等的許多團體常常進行恐怖攻擊或夾持事件,火車爆炸或是公車爆炸事件和夾持事件之前常發生。


pangchia wrote:
對岸的 汽車站 火車站

包包都要過x光機 比照機場

很誇張~ 一開始看到有點傻住, 搭各幾次就習慣了

應該是奧運加強安檢, 反正機器都買了... 就繼續用吧?
這樣就殺人是很誇張。
不過是如果是"一直"盯著人家的胸部看,我覺得也是極度不禮貌的。

李嫌事後向警方辯稱,因常遭人欺負,才會隨身帶獵刀;他並辯稱自己有精神分裂症,因此無法控制情緒,但因他殺人罪證確鑿,訊後被依殺人罪嫌送辦。


果然又辯稱自己有精神方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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