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粽子、月餅、家電禮品都是用我這業務經理的名義送出去的,看來我那些客戶的採購、品保人員都死定了!! 如果他們的公司也都像王品一樣要求員工拿多了幾倍的現金還給我.........那我不是發財了!!

sanfel wrote:
重點跟徵結點在於大家不了解這位企業主的為人
如果樓主發文的指責的公司真是王品集團 , 不彷可以去看一下這篇文章
按表操課,發揮1+1+1>9那一段
(43)
不過進入一間公司領人家的錢吃人的頭路 確沒有好好的去了解公司的文化及規定
我想再怎麼追究 , 自己的責任會多於公司吧 ! 畢竟很多時候自己的權利跟義務是要靠自己去保障的
dragon25 wrote:
+1違反100元條款明令開除,我也在報章雜誌上看過好幾次了
這也大概就是這家集團不可跨越的道德紅線
如果樓主的女友在這家公司待了一年多卻不知道這樣的規定
或許也有可議之處(抱歉!!如此說法可能有點重)
檢視別人的錯誤總是很容易的
建議樓主的女友也許可以站在你老闆的立場來思考這件事
也許會有不一樣的收穫
我只能說和這樣的公司做生意我會很安心
不用再去擔心一些亂七八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