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打學生巴掌被記大過,男學生掀女學生裙子想摸妹妹那裡就沒錯嗎??

其實我對小孩臉上的照片有問題?

印像中hero也有一集有錢的小孩打死人

串通一堆人做偽証...後來發現是律師教的

一個平凡的老百姓可以動用到三個議員

是何等的威....

不要說家長沒有後台這一類的鳥話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DELPHI工友 wrote:
一個平凡的老百姓可以動用到三個議員

是何等的威......(恕刪)


台灣有些議員沒事兒幹

有新聞可炒就一個一個跳出來了...
weilun wrote:
是喔原來世界上只要學...(恕刪)


你不要自己過度推論了

在國外學生犯錯,經教師口頭勸導無效後
在英國就會視情節,送體罰室
在新加坡則視情節,太嚴重的就會被鞭刑
在美國則會處予停學處分,叫家長領回家管教

在台灣呢?除了口頭勸導外還是口頭勸導,叫家長來,犯錯學生的家長有的認為這是小事不過是摸別人xx有什麼大不了,不然就是不到。

如果這件事發生在國外,那這個學生早就送體罰室,不然早就被停學,請家長領回家管教了。
你希望台灣學哪個國家的做法呢?英國?美國?還是新加坡?
空凡 wrote:
台灣有些議員沒事兒幹...(恕刪)



其實是年底要選舉了

不過這不是重點吧...重點是老師太惡劣連打9巴掌吧...
weilun wrote:
一個個性能如此失控轉成嚴重暴力的老師,竟然還有人稱做好老師?原來判斷力與常識缺乏的不只是那個老師而已....


人性是很多面向的,是不是好老師不是我在這邊說的,是該班多數家長說的,
他這次對這個霸凌學生處罰失當,不代表他在過去沒有好好教導其他學生,
也不代表他過去沒有屢次糾正該童行為,但該生卻屢勸不聽,
這種案例常常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你要替該生鳴不平,那過去被他欺壓的多數學生呢? 該生有多無辜,你覺得呢?

老師有錯,有法可管,學生有錯,目前確是無法可治,我要強調的重點在這裡,而不是該師無罪

重覆發表---------------
已刪-------除
小男生好像很愛掀女生裙子
我覺得老師可以用其他方式教導
猛甩耳光~~~
以暴制暴這不是好方法
當然除了對付死刑犯之外
不能打:太輕不甩你,太重會被告。
不能罵:太輕不甩你,太重會被告。
不能罰:太輕不甩你,太重會被告。

學生在校行為不檢點,影響到他人,這時候大家說老師是不是瞎了
老師想管,但是溫和的管,學生照樣的皮,你能奈我何?
老師被逼急了,一時失控,就等著被告到死。

衝著大人們的護航,老師敢打我罵我修理我,我就叫爸媽告死老師。

一次,兩次,三次,這種老師被告的新聞一再上演。
久而久之,老師的地位已經比學生還不如。

教不好,被家長數落,下次聘書可能沒著落。
教太過,被家長告倒,下輩子飯碗可能不保。

教育部應該開班授課教導老師如何"避免管教過當又可以教書到退休"的課程。

老師在校園要的只是尊重。

不過

老師已經不老師,學生也已經不學生了

夫不通禮義之旨,至於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夫君不君則犯,臣不臣則誅,父不父則無道,子不子則不孝。此四行者,天下之大過也。以天下之大過予之,則受而弗敢辭。--節錄自 史記 太史公自序

這種沒有禮義的教育制度下出社會的學生,你能給多少期待?
大多都成為我碎紙機下的履歷表了吧
樓主我再問你一次
你在哪裡看到這個小孩摸妹妹那裡?
如果沒有那你是不是要改標題
以前在學校說謊會被老師依自由心證甩巴掌
你沒有被甩過嗎?
還是你是那種被甩巴掌或是說謊被指出來
也完全不為所動的無法溝通的學生?
我、我、我只有這一點錢...可以算便宜一點嗎...
tvtv wrote:
在國外學生犯錯,經教師口頭勸導無效後
在英國就會視情節,送體罰室
在新加坡則視情節,太嚴重的就會被鞭刑
在美國則會處予停學處分,叫家長領回家管教...(恕刪)

我比較欣賞美國的作法
家長的確應對子女在校的不當行為負大部分責任才是
這樣怪獸家長就沒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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