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關於維大力的新聞我覺得好像有點怪怪的。

K-18 wrote:
如果那人要造假那你認...(恕刪)


我沒說他造假,我只是針對幾個我覺得怪怪的疑點提出來而已。


另外還有個重點:拍照的人是誰,用筷子夾出噁心的東西又是誰。

照理說拍照跟夾東西不可能是一個人完成的動作。

這是誰幫樓主完成的,也是必要釐清的重點。
白色之瞳 wrote:
我沒說他造假,我只是...(恕刪)


我真的越來越欣賞你了 (擊掌)



肛曆元年建國日,暨停權紀念日,同西元2009年11月20日。 所謂和平,就是我的菊花比你的還大朵。 停權數;3
白色之瞳 wrote:
我沒說他造假,我只是...(恕刪)


他又不是獨居老人
總有家人吧

何況他媽都可以泡茶給副總喝了

拍照很難嗎
白色之瞳 wrote:
我沒說他造假,我只是...(恕刪)

依照現場判斷.....
J大拍照
J媽媽夾

白色之瞳 wrote:
感謝你,你把破案的重要關鍵之一說出來了。

其實我一直在等待那位樓主本人來說。

如果是人在外面喝的,可能隨便就吐在地上了。

但如果是在家裡喝的呢?...



你說大家都可以有正反方的立場,這我可以認同...

但是我想你已經表達你是 "懷疑" 的態度,這也沒關係....


但你一直引導東、引導西,你的目的是啥?

如果你有鏗鏘有力的推理,為什麼不一次講完呢?

其他網友放一句,你就跟一句,你想出名想瘋了尼?...........
= =你說的這些都不是重點吧、誰拍照跟誰用筷子夾鼻涕這已經不是主要問題了
動機呢?


事出必有因


如果要做假

應該會有動機才對
白色之瞳 wrote:
我沒說他造假,我只是...(恕刪)

= =這個是重點嗎?
白眼大大~適當合理的質疑是可以的~
不過你連拍個照都要質疑?
追根究柢的精神未免太過頭了吧
看你一連串的文章....重點跑來跑去~從飲料本身到拍照人員....你到底在質疑啥?
另外~
整件事情本身的重點我想根本不是飲料吧?
而是X大力公司對於這件事情處理的根本不適當......事主本身並未要求任何理賠......
X大力公司卻要跟對方法院見~這本身就不合理了......
模糊焦點誰都會...想要出名的我在01看過不少....還沒看過像你這樣為質疑而質疑的.....
白色之瞳 wrote:
我沒說他造假,我只是...(恕刪)

誰幫他拍照不是重點吧

j大又不是獨居

他至少還有個老媽

家人不能幫他完成那篇文嗎

難道還會是有心人士幫他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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