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18 wrote:如果那人要造假那你認...(恕刪) 我沒說他造假,我只是針對幾個我覺得怪怪的疑點提出來而已。另外還有個重點:拍照的人是誰,用筷子夾出噁心的東西又是誰。照理說拍照跟夾東西不可能是一個人完成的動作。這是誰幫樓主完成的,也是必要釐清的重點。
白色之瞳 wrote:感謝你,你把破案的重要關鍵之一說出來了。其實我一直在等待那位樓主本人來說。如果是人在外面喝的,可能隨便就吐在地上了。但如果是在家裡喝的呢?... 你說大家都可以有正反方的立場,這我可以認同...但是我想你已經表達你是 "懷疑" 的態度,這也沒關係....但你一直引導東、引導西,你的目的是啥?如果你有鏗鏘有力的推理,為什麼不一次講完呢?其他網友放一句,你就跟一句,你想出名想瘋了尼?...........
白眼大大~適當合理的質疑是可以的~不過你連拍個照都要質疑?追根究柢的精神未免太過頭了吧看你一連串的文章....重點跑來跑去~從飲料本身到拍照人員....你到底在質疑啥?另外~整件事情本身的重點我想根本不是飲料吧?而是X大力公司對於這件事情處理的根本不適當......事主本身並未要求任何理賠......X大力公司卻要跟對方法院見~這本身就不合理了......模糊焦點誰都會...想要出名的我在01看過不少....還沒看過像你這樣為質疑而質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