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l038 wrote:L 大:您猜會被**...(恕刪) 難道現在不是這樣嗎??雖然有時候覺得台灣媒體很濫可是 這個時候媒體沒跳出來 這件事是不會有善果的還有 被害人家屬好像蠻安靜的...........有時 也是要尊重事主的想法啦
英商撞死送報生 檢方求刑2年半節錄:檢方認為,林克穎酒後肇禍,未施以救助,旋即逃逸,對被害人及家屬造成無法回復的損害,至今尚未達成和解並賠償損害,犯後飾詞狡辯、毫無悔意,請法院從重量處2年6月徒刑。比照:急就醫?躲酒測? 張榮味司機撞人肇事節錄:雲林警方:「(黃姓司機)因為受傷先去醫院就醫,應該是不算(肇事逃逸),因為他的車子還在現場啊。」以上兩種結果證明"特權"是可以影響警方判斷的。
台中小康 wrote:英商撞死送報生 檢方求刑2年半節錄:檢方認為,林克穎酒後肇禍,未施以救助,旋即逃逸,對被害人及家屬造成無法回復的損害,至今尚未達成和解並賠償損害,犯後飾詞狡辯、毫無悔意,請法院從重量處2年6月徒刑。比照:急就醫?躲酒測? 張榮味司機撞人肇事節錄:雲林警方:「(黃姓司機)因為受傷先去醫院就醫,應該是不算(肇事逃逸),因為他的車子還在現場啊。」以上兩種結果證明"特權"是可以影響警方判斷的。 我也再來頂一下,好諷刺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