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健保不能低報、資遣要發離職證明並提前通知,
不準有頭3個月試用期發半薪規定,
國定假日不準ON CALL卻還到處抓人,
孕婦可以請半年產假,先生能跟著請育嬰假,
你還活在幻想裡面?財團領導政府有聽過沒?
資本主義裡出錢的最大,特別在台灣
內線交易、操縱股價、減資私募... ...聊法律?!... ...
那我勸你現在就多用功一點,往產業鏈金字塔頂端企業裡擠!
你的房東如果這樣搞你,當然是搬出去住,何必硬要窩著受氣還死賴著不走,快搬吧~

Yuan wrote:
既然如此就讓我們反向來思考,學生住在學校提供的宿舍,宿舍屬於校方所有,如您所提
但學生住進學校資產,是否就應該被學校限制憲法所保障之基本權?
又學校是否有責任與義務負責管理學生生活起居?進而設立門禁限制學生自由出入?
學校擁有宿社管理權,然是否同時擁有學生管理權呢?
chiang:圖先貼上來看看,基本上正妹都有小惡魔後台無敵通行券的
Yuan wrote:
社區的保全也是為了安全才設立,所以前文才說可以用磁卡控制出入而非門禁限制出入
再者學校的校規,並沒有規定要對學生的生活起居管理,一般會管理的都是私立中學
大學宿舍提供的是學生住宿的地方,並非生活管理的場所...(恕刪)
這位同學...住不習慣宿舍,就自己想辦法搬出去
扯這麼遠,有點看不懂你的邏輯^^
誰規定管理學生生活起居一定都是私立中學...
在進這所學校,你難道都不知道學校宿舍有管理嗎??
到哪裡都有哪裡的規矩,請尊重規矩(除非這規矩非常不合理),也是尊重自己。
出社會有機會到公司上班規矩比較多,自我比較少。
而想到權利之餘(沒有人管多好、多爽、多晚回來都可以)
也要想到義務(宿舍還有室友,搞不好他希望正常作息不要被打擾、尊重別人的義務)
不要當一個只享受權利,不盡義務的人
真不習慣宿舍生活,那就自己想辦法搬出去住吧!
租屋嫌貴,那你就乖乖待在有管理的宿舍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