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x wrote:
你說的怎麼跟那個學姊...(恕刪)
她應該本來打算全數A﹐但是她撿到的風聲走出去所以不得不退而求其次﹐希望最少可以利用法律幹三成走。
很難想象一個人如果真的有意思還﹐會說不給三成就不還。明明知道是學費卻應要﹐這個大概出了社會也是個高學識敗類。
ptx wrote:
你說的怎麼跟那個學姊的做法不太一樣..(恕刪)
mhhuang wrote:
如果換成另一個情況,有人撿了錢還給失主,結果失主不但不感謝還宣稱錢有少要告那位撿到錢的人
結果後來被證實失主只是想要敲詐一筆
這個時候,是不是又一堆人跳出來說報酬三成太少,至少要跟那個失主要五成之類的言論......(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