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e36fire wrote:老是有一些人就是看警...(恕刪) 近幾年警察會讓人民如此不順眼也不是沒有道理不說別的~~~光是小弟身旁的人報過的失竊案件幾乎都是石沈大海~~~也沒看到真的處理破案過更誇張的是~~上個月我老姐和朋友在三重合租的房子才剛遭小偷光臨報案的結果竟然是~~~要他們自行去找附近的監視器找證據(以往我聽到這種說法~~都以為是新聞記者故意誇大~~哪知道是真的)而他們也藉此輾轉得知光是他住的那條街近期就有三戶遭殃結果呢~~~
腫到快中風 wrote:跟警察說: 有人好像想來恐嚇我們耶?(恕刪) 好像??那到底是有恐嚇還是沒恐嚇?有就直接報案啊,在那邊好像啥洨如果還沒發生,那誰理你? 被害妄想症?假如今天有人說你腦袋好像有洞,難道你就真的腦袋有洞?當然不是對吧?(除非你真的....)同理,你說 有人"好像" "想"好像=不確定想=沒發生你這樣是要警察辦不辦??該員警應該也很無奈....(員警:他好像想報案?那到底是要不要報咧?)
樓主會不會太苛刻了不是每種工作都能準時用餐的也許人家只是吃個午餐而已阿何必用放大鏡去檢視他人呢用這麼嚴苛的標準對待他人這樣自己的生活會比較快樂嗎??並不是所有警察都很濫也有很多盡職的警察我個人經歷幾年前某天早上上班前發現騎了十一年的機車被偷了馬上跑去報案拿到三聯單之後警察從頭到尾陪著我看路口監視器的錄影畫面2個月之後接到通知,我的機車找到了感謝各位在崗位上盡心盡力的警察~~
wywy2 wrote:近幾年警察會讓人民如...(恕刪) 我想會叫人自己找證據,會不會是相關規定所致?因為其實“偵辦”,是刑事警察,也就是分局裡的偵查隊,我們去的派出所〈是一般的行政警察〉,它只是負責“受理”,把案子作成卷宗,送分局偵查隊去偵辦!聽說偵查隊很愛刁難派出所.....而且就是分局在規定案子“一天只能受理幾件”,才會一直有吃案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