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ndolph wrote:
我覺得用 % 數來收...(恕刪)
最高收300元...................
Randolph wrote:
我覺得用 % 數來收費真的很不合理!
今天我賣一部車50萬
和一顆手機電池250元
對於Yahoo來說刊登成本是一模一樣的
反正就是給你放三張圖,一些文字說明
但是新制收費
一個要收15003元(賺的可能都沒這麼多,還要倒貼)一個收10.5元
相差一千五百倍!



Randolph wrote:
今天我賣一部車50萬
和一顆手機電池250元
對於Yahoo來說刊登成本是一模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