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al wrote:小弟女朋友在XX電上...(恕刪) 不高興啊?? 你可以請你女朋友不用上班了..你養她就行了..這不就OK了嗎?領人薪水..與人消災...不喜歡照規定來..大可以換一家..或是用力的犯規..然後六犯畢業你看如何?
matal wrote:我真的很好奇,以上這...(恕刪) 老頭真的很好奇,您也抱怨的頭頭是道,直說大部分的公司都有規定卻沒有正確執行有規定但是不遵守,這是正確的嗎?您的女友在進入台X電之前,明明都會簽下協定,這些都在他要進去前應該都知道了就算是老職員好了,在有新規定時都會有通知宣告既然當初都接受這些條件才去工作的事後在抱怨什麼東西?MP3有沒有禁用,跟有沒有USB有啥關係?公司就是要規定上班耳朵裡面不可以塞耳機,覺得無理,別去工作就好MP3就是種儲存裝置,為了保護公司的權益,公司就是要控管到自己不能遵守,很簡單,就另謀高就就可以了這不是某位大大說的,我們都站在資方的立場去想而是自己簽約才去工作,有什麼好抱怨的?可以,如果真的覺得這是超不合理的鳥規定請您女友照正當的管到申訴,例如員工工會或是買股票在股東大會上抗議吧如果真的是無理的,相信一呼百諾,您連到這邊抗議都不需要繼續質疑其他公司有規定但是大家都不遵守有什麼用?您的女友就是在台X電工作,而台X電就是嚴格執行,這就是事實想要有所變化,不是您的女友離職,就是照正常管道去改變台X電的規定其餘的,管他世界各國哪家公司怎麼規定,都是多說的,關台X電啥事?
STAR-YGG wrote:真正的間諜都嘛有背後黑手技術支援,這些對她們根本沒用...(恕刪) 沒錯,我說的這個根本算不上資安,頂多是應付應付稽核人員而已...真的有辦法的,其實怎麼防都沒用,Log翻到地老天荒都找不到證據...不過,我想表達的是,訂這些規定,只是防止資訊"太容易"被弄出去...因為不容易,所以競爭對手沒辦法用很少的錢去買通一個非線上人員(上班可以聽MP3,不影響工作的,薪水不太高,隨時可以無痛離職的)...這樣花個幾百萬就能買到幾千萬甚至幾億的機密...對手必須評估,他要花一筆非常大的金額,用非常高檔的手段,買通一個高階線上人員(搞不好還會有中反間計的風險),也許要花幾億的利誘,幾千萬的技術,加上萬一中計的高額賠償,換來一個不值前述花費的資訊....如果對手真的要偷機密,他必須針對那些"關鍵技術",要一發命中,那麼這些機密也不會太多;公司因此也不用花太多的成本去做全面防護,只要針對關鍵的人時地物去管制就可以了....對於一家公司,成本是很重要的,一紙命令可以做的事,為什麼要花更大的人力物力用技術防範呢?======================================================我們公司不是關鍵技術的公司,只簡單的禁止MSN等IM的運用;使用的方法也很簡單---"抓到開除",也不用花錢買設備(幾十萬),也不用請人監控(幾十萬/年),只要一張紙(花不到幾元),什麼事都沒了...給樓主一個參考...
matal wrote:..(恕刪)另外一直有網兄提到,麻煩不要再討論上班聽mp3的合理問題了,因為不是線上人員,也沒廣播的問題,更不會影響工作進度...... 亂入一下:請問台積哪個單位有這種爽缺..
這類公司進去都會說清楚跟簽約吧!簽了表示同意公司規定,如果沒註明事先也沒說清楚用申訴在這邊抱怨也不會改變什麼吧也許在你看來沒用的圖片、文字等對別人也許值錢的勒很多這類公司都有相關在我們認為不合理的規定公司有少給或是遲發薪水嗎既然不喜歡位什麼當初要簽約?不然就早點離開吧免的弄得工作做的不高興~這樣做起來多累阿
今天的原罪是mp3跟usb綁在一起,手機跟相機綁在一起,當有一天手機跟相機跟手錶再綁在一起的時候,而有9成以上的手錶都有相機功能時,你必須再自掏腰包,買一個可能不喜歡但沒辦法的手錶來用時,而自己喜歡卻因為廠商該死的把相機功能作進去時,大概你們就會知道我在說什麼了,我想好幾樓以上某位網兄幫他女朋友買手機時,想法應該會跟我一樣...5年前,誰知道該死的廠商會把相機跟手機綁在一起另外,園區大部份設計公司,事關公司存亡的電路圖都是用工作站系統,一般人跟本沒有取出的權限,pc上的usb,也是因為跟電腦綁在一起,而造成的原罪,如果當年主機版廠商沒有把usb綁上去,那根本沒有這個問題,我想說的是,科技會越來越發達,這種衝突會越來越多,廠商要如何在之間取一個平衡點是越來越難要是當所有手機廠商將接頭都改為usb接頭,那是不是所有員工都得去找舊的手機來用!?就因為公司不對usb下手,而對手機下手不曉得是否有人了解我想表達的意思....原本只是一篇純抱怨,結果卻有這麼多人回應,真的是出乎意料之外,雖然大部份的人都是站在資方的立場,不過還是感謝大家
上面有些大大的回文似乎認為公司這樣規定不對,好像其他人都是公司派,都是來消毒的,但說真的,找工作這件事不就和結婚一樣?這本就是雙方你情我願的事,不去理解對方規定的原因,只看到對自己的不便,那說得再多又有何意義呢?一般公司會有這類規定,原因不外乎就是「資料安全」罷了!與其罵公司規定不合理,不如反問自己:那你有什麼更好的措施或意見可以提供嗎?如果你也想不出更好的保全措施,那光是罵人家又有什麼用?小弟的公司雖然不禁止這類設備,但也不認為那就一定是比較好的啊。
樓主,你發這個文有點自私,只顧自己的想法及感受。在高科技業,大多這樣做了。除非你的公司不做研發。想想,如果你開一間公司,某項產品能讓你賺大錢,在產品完成前你會讓競爭者看到嗎!說不好聽公司賺不到錢,可能還會賠錢。說好聽一點,數十數百的家庭要靠他。如果這會賺錢的產品被競爭者仿造並先推出,試問這些家庭年終會好過嗎!
matal wrote:不能帶有照相功能的手機到公司...(恕刪) 這...這... 沒什麼, 少見多怪~舉些例子~檢查手指甲 ]停車有沒有停正與標線對齊 不能喝有色飲料 憲法又沒規定在哪上班, 不合適就換一家囉, 或是自己開一家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