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筒 wrote:
為善欲人知...(恕刪)
為善爲什麽就不能讓人知呢?
從古道今,流傳下來的,善人善事,要是不為人知,那還能有善人嗎?
善人善事就是該讓人知,讓人傳,讓人效仿。
做了惡的事情才該不為人知道才是,要不社會道德那來。
現在就是壞人壞事傳太多了,人民才道德淪喪的。
陳光標做善事也不是今天開始的,你去瞭解過他就知道了,他是個連上班都騎車的人,從小家裡很窮,姐姐是被餓死的,他只是個做垃圾回收和環保,你說他有多有錢,要是比一般人是多很多,但比起那些石化大佬們,首富們就差的太多了,他主動寫信給巴菲特,簽訂了身前捐光自己全部家産50億人民幣,他說過:人死了,留下遺產是可恥的。去GOOGLE搜一下吧,看看他那厚厚一大疊捐款單子,有幾個富豪可以做的到。如果這樣還受非議,那只能證明這塊土地上的某些人,不要說素質了,做人都不夠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