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到台北市政府地政處申請網路電子謄本,七日內可退貨嗎?


money666 wrote:
你可以去參考"規費法"第一條就說到

第一條(立法目的)
  為健全規費制度,增進財政負擔公平,有效利用公共資源,維護人民權益,特制定本法。

所以你這篇也是砍掉重練..
...(恕刪)


公務人員為了收費,訂定一些似是而非的條文加強其合法性,在民主國家還是可議...甚至可修法推翻...
納了這麼多稅給國家,難得讓政府單位服務過,十幾二十年才去一次地政單位讓公僕幫忙影印一張證明,
也要收費???
我個人覺得該砍掉重練的是你提到的規費法....

我覺得你po這文也是在鬧笑話
真的很懂法律嗎, 還是只是在賣弄文筆
請問台北市長選了,七日內可退貨嗎?


不知大大有沒有退過apple的軟體,是有條件,但幾乎都會核准。因為他們相信會惡意退費的畢境是少數。故願意給30天的鑑賞期。若你沒使用過其退款申請,請不要急的跳出來罵人,真是沒xx。(後面兩個字自己想。)

steve0608 wrote:
如果北市政府爭取到比15分鐘鑑賞期更好的條件(1day~7days)
不知幫GOOGLE講盡好話,諷刺北市政府到極致的網友將如何自處
這些網友絕對要去遊行,標語是;我要15分鐘鑑賞期,不要Xdays鑑賞期"


如果是"爭取"而不是"逼迫"
相信就不會有這些爭論的產生

相反的
如果北市政府逼迫到連15分鐘鑑賞期更差的條件(被逼退出台灣市場)
不知幫北市政府講盡好話,刁難GOOGLE到極端的網友將如何自處
這些網友絕對要去遊行,標語是:我不屑15分鐘鑑賞期,不要合理的試用期

宗主 wrote:
這比喻是可預見的的確...(恕刪)


我每年都被政府用法條暴力脅迫我繳稅,全台灣上千萬人都被如此對待,政府要跟我們人民協商啦

不知道北市府用了啥暴力脅迫了?google弱勢?真的嗎?
如果說光台灣這麼小地方這麼多人都會想鑽漏洞,那全世界不就更多人在搞漏洞?
android market早就倒了,還賺啥?


Proctor wrote:
請問台北市長選了,七日內可退貨嗎?...(恕刪)


答案是:任何時間都可退,就是門檻高了點,MD......
解決此事件最好的方法就是,支持google的人,寫email 給 google說不管以後是否是7天的鑑賞期,我都願意僅要15分鐘就可以了,請將我的帳號開啟可購軟體,這樣不就解決了.另前有大大說人腦x的,請不要那麼沒xx.

送你二個字 " 無聊 " , 根本無限上綱,沒事找事作,..

這件事明眼人都知道 問題出在 G帝的"態度 ".. 態度... ok ?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4)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