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讚了!台灣果然是強暴犯的天堂 計程車之狼又輕易交保了...

那個司機迷片應該沒有看太多..

因為新聞說日本女子體內還有司機的體液...

若是迷片看太多...

檢測到體液的地方應該不是在體內!!

我只是想緩和一下氣氛...別打我啊!!
相機使用有一定的原則..相機拍照有亮有暗..攝影者購買後應詳閱內附說明書

klaussshoestring wrote:
你把台北市當統一前的...(恕刪)


政府是最大合法犯罪者是吧?
貪污歸貪污,但至少政府有照顧底下的人民

人民要的不多,最基本的生活過的下去最重要..不是嗎?

在新加坡工作,政府有用法律規定,公司給你的職稱是什麼,就要給相對應的薪水,否則會被處罰

反觀台灣...隨隨便便就可以掛個工程師的名稱,但薪水呢? 22k嗎?



有關係就沒關係 沒關係就有關係 Welcome to Taiwan

wsctw wrote:
我半年前也在新加坡生...(恕刪)


對, 你說的乖又不敢惹事就是白色恐怖的結果,
政策執行很久後會內化成人民中的性格, 你都看到了, 只是沒聯想在一起.
新加坡法院最常用的不是關你, 是罰款罰死你, 讓你活不下去離開新加坡.
就是因為有認識新加坡的律師朋友我才知道這個的.
還有很多人會忽略一點, 就是白領犯罪, 新加坡這個很嚴重.
而新加坡是用合法來掩護, 不把這些列成非法就不構成貪腐,
就好像謀殺無罪的話就沒有殺人犯一樣, 怎麼看都怪.
其次, 大量引進外勞的結果就是把窮人逼得要離開新加坡,
貧窮本身就是會帶來罪惡, 新加坡是多管齊下才會有好治安.
過不下去的做個車就到馬來西亞去討生活, 新加坡對窮人極度不友善.
台灣相較之下真的好太多了, 很多人在台灣身在福中不知福.
喊啥犯罪天堂, 都是言過其實的話, 真的要出國看看才會知道台灣的好.

discoby wrote:
日前日本女大生 被一...(恕刪)

女學生說是被性侵

司機說是你情我願

看了新聞稿

把洗腦的廢話去掉之後

剩下嫌犯的姓, 大概的過程, 大概的結束

總結是說被司機載到山上

然後把人丟在山下的超商後離去

女告男性侵

然後法院讓司機5萬交保

只能說

嗯..案情不單純

neternie wrote:
女學生說是被性侵司機...(恕刪)


思想邪惡.
煥仔LINE貼圖上架囉https://line.me/S/sticker/17182258
有人說要是已無退路,求救無門的情況之下,最好順了歹徒的意,不要反抗。因為保命最要緊。

若是歹徒把這拿來當作是你情我願的依據,那法官要怎判?

法官不會因為輿論而貿然判死刑,畢竟台灣強暴案件是罪不及死
但也因為有輿論的存在,讓法官能有所警惕而不敢輕判
這正是輿論的價值

至於輕易交保的問題,只能靠修法來解決。
不過看看台灣的立委跟民間司改會的天兵律師,台灣人還要痛苦一段時間。
台灣的司法, 又一次....用實際行動....鼓勵小黃司機搞中日友好強迫[一夜站].......
勸敗專業戶
哇塞 ! 輿論好厲害, 怎麼不去當法官 ?

15 字字字字 ~~

neternie wrote:
女學生說是被性侵

司機說是你情我願

只能說

嗯..案情不單純...(恕刪)
價錢沒說定...


bbreeze666 wrote:
哇塞 ! 輿論好厲害...(恕刪)


當法官很偉大嗎@@?

法官會鋪橋造路嗎 = =......

警察都有敗類了更何況法官.
煥仔LINE貼圖上架囉https://line.me/S/sticker/1718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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