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法官恐龍之前可不可先有基本的法律常識


jedijack wrote:
如果把時間拉回到今天...(恕刪)


謝謝你幫我回覆
這種文其實不回也無所謂啦

有些人只是故意要討戰而已,也不是真心要討論
回文剛好著了他的道
浪費時間罷了

g5207701 wrote:
= =

需要這樣嗎?
台灣就是有這樣的人...




好亂的台灣。(恕刪)



01網路鄉民,除了會PO文以外,回到真實生活中是不會有其它舉動啦
一大堆鄉民路上被人欺負吃了虧,也是不敢當場解決,事後才上來01發洩

他把法官和其子女的資料PO完之後,就沒有下一步了
所以你不必為法官的子女擔心啦

noelle wrote:
板橋地院4月判決3名涉嫌性侵女子的被告無罪,該案的受命法官就是盧軍傑。
有的人像版主一樣
自認是人權律師丹諾代言人吧


至少我絕對不是主張人權的人,我是贊成用重典和迫害人權的以暴制暴者...

但該案確實疑點重重,雖然不知道有誰看完該判決,但當時看有幾個問題必須解決,不然確實很難定罪...

1.沒有採到DNA是最大的問題..

2.進入汽車旅館後,並非昏迷時,為什麼被害人自願為其中一名被告口交..

3.有對其中二人測謊,一人測謊通過
另一人測謊"有無碰觸被害人身體"呈現說謊反應

noelle wrote:
板橋地院4月判決<F...(恕刪)


有的人自認是神,

連判決書都不看就能斷生斷死~

了不起 ~
罵恐龍法官不用有基本的法律觀念

一個涉嫌性侵的嫌疑犯 五萬元交保 放他出去開計程車
如果他真的是加害人 如果他又犯案 誰會是下一個受害者


還有 你那邊看到有人把保釋金當成判決確定的罰金
還有 你哪邊看到有人把裁定交保當成繳錢沒事不用關

你能說明一下嗎


calvinchenyl wrote:
反正不管啦 亂世用...(恕刪)




calvinchenyl wrote:
反正不管啦 亂世用...(恕刪)
說的太好了



calvinchenyl wrote:
反正不管啦

亂...(恕刪)
鄉民就是鄉民(有時候甚至是愚民)

亂世用重點天天掛在嘴上

結果實際上卻變成

亂世亂用典

乾脆回到以前縣太爺時代好了
我不想要有像「盧法官」一樣的基本觀念。

現在 冬瓜 不見了,買一粒就找得回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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