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5207701 wrote:= =需要這樣嗎?台灣就是有這樣的人...哀好亂的台灣。(恕刪) 01網路鄉民,除了會PO文以外,回到真實生活中是不會有其它舉動啦一大堆鄉民路上被人欺負吃了虧,也是不敢當場解決,事後才上來01發洩他把法官和其子女的資料PO完之後,就沒有下一步了所以你不必為法官的子女擔心啦
noelle wrote:板橋地院4月判決3名涉嫌性侵女子的被告無罪,該案的受命法官就是盧軍傑。有的人像版主一樣自認是人權律師丹諾代言人吧 至少我絕對不是主張人權的人,我是贊成用重典和迫害人權的以暴制暴者...但該案確實疑點重重,雖然不知道有誰看完該判決,但當時看有幾個問題必須解決,不然確實很難定罪...1.沒有採到DNA是最大的問題..2.進入汽車旅館後,並非昏迷時,為什麼被害人自願為其中一名被告口交..3.有對其中二人測謊,一人測謊通過另一人測謊"有無碰觸被害人身體"呈現說謊反應
罵恐龍法官不用有基本的法律觀念一個涉嫌性侵的嫌疑犯 五萬元交保 放他出去開計程車如果他真的是加害人 如果他又犯案 誰會是下一個受害者還有 你那邊看到有人把保釋金當成判決確定的罰金還有 你哪邊看到有人把裁定交保當成繳錢沒事不用關你能說明一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