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la Cia wrote:那樣子說女學生要跟他一夜情...法官也信... 盧軍傑讓性侵犯交保 15萬網友連署要他下台facebook的聯盟.,要盧法官下台一鞠躬.,看來網友們對誤判的法官們是動真火了..
TimSmith wrote:盧軍傑讓性侵犯交保 15萬網友連署要他下台 這一則新聞中另一件案子三人輪暴一女子,結果女子下體採證無三人DNA如果用保險套,應該沒DNA吧DNA必須有體液,如果體液能跑到女子下體,那就代表保險套沒有用所以戴保險套,應該不會有體液留存吧
isyoni wrote:所以檢察官忘了勾選其他聲押理由法官就不用審查、不用主動了解案情?不用請檢察官補正?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就只能完全被動的就檢察官勾選事項來審查?...(恕刪) 1.審檢分立、權力制衡、糾問vs控訴2.可以補正。不過,法官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代表法官認為有羈押原因但沒有羈押必要。有沒有必要,見仁見智~~~以下網友所言不無道理↓↓↓Damien.P wrote:跑路要錢他口袋有錢才怪被抓是遲早的事情(恕刪) 法官想法太單純以為台灣人都像01鄉民那麼有正義感孰料~~~幫助逃亡的,大有人在
"謝男並說,昨晚下山買食物時,見電視上的名嘴討論此案,認為與事實不符"哇, 他要繼續辯下去最好是自願發生關係會剛下車就在哭對審判的法官沒信心台灣的法官們, 最好把民事的judge judy 拿來惡補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