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謝東憲司機於17日中午被警方逮捕~~謝東憲司機無奈的說明!!

這種法官和這種司機都應該被社會唾棄,
實在非常可惡!!!!!!!!!!!!!!!
TimSmith wrote:
盧軍傑讓性侵犯交保 15萬網友連署要他下台

這一則新聞中另一件案子
三人輪暴一女子,結果女子下體採證無三人DNA
如果用保險套,應該沒DNA吧
DNA必須有體液,如果體液能跑到女子下體,那就代表保險套沒有用
所以戴保險套,應該不會有體液留存吧
A Pink, Hello Venus
跑路要錢
他口袋有錢才怪
被抓是遲早的事情
以前是檢察官就可以決定要不要羈押嫌犯,

因為違憲,所以改由法官來裁定是否羈押 @@

最了解案情的是檢察官,檢察官沒勾選羈押,法官按照檢察官的意思做,有錯嗎? @@

isyoni wrote:
所以檢察官忘了勾選其他聲押理由

法官就不用審查、不用主動了解案情?

不用請檢察官補正?

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就只能完全被動的就檢察官勾選事項來審查?...(恕刪)

1.審檢分立、權力制衡、糾問vs控訴
2.可以補正。不過,法官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代表法官認為有羈押原因但沒有羈押必要。

有沒有必要,見仁見智~~~
以下網友所言不無道理↓↓↓
Damien.P wrote:
跑路要錢
他口袋有錢才怪
被抓是遲早的事情(恕刪)

法官想法太單純
以為台灣人都像01鄉民那麼有正義感
孰料~~~幫助逃亡的,大有人在
"謝男並說,昨晚下山買食物時,見電視上的名嘴討論此案,認為與事實不符"

哇, 他要繼續辯下去

最好是自願發生關係會剛下車就在哭

對審判的法官沒信心

台灣的法官們, 最好把民事的judge judy 拿來惡補一下

coffinbay wrote:
最好是自願發生關係會剛下車就在哭...(恕刪)

或許他技巧不好弄痛人家了
也有可能草草結束讓人家意猶未盡啊

畢竟當時我們都不在場觀戰
所以只能靠檢警審去釐清真相囉
wtkao wrote:
法官按照檢察官的意思做,有錯嗎? @@..(恕刪)


有錯啊
如果檢察官求處無期徒刑 法官要照判嗎
那還要法官幹嘛

jcpapa wrote:
會嗎?之前台灣去日本...(恕刪)

但是日本警方以重大刑案處理喔


不是像台灣一樣便宜行事就放人走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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