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可克里昂 wrote:
沒錯耶
要不是當初採用徐佬這濫系統
我們台灣七年前就已經使用E-tag
徐佬真是個扯社會發展後腿之人...(恕刪)
言之有理
Loganstyle wrote:
2011年8月20日...(恕刪)
genia17 wrote:
要滿20歲才有連署資格唷
1.公投連署必須資料填寫完整並簽名或蓋章才算有效(戶籍資料要填寫鄰里;連署書要交正本)。
2.連署的資格為:須年滿二十歲具有公民投票權,且在各該直轄市、縣(市)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

Loganstyle wrote:
2011年8月20日...(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