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疏失不應由 台大醫&成大醫 來承擔 衛生署 踹共


一團一團 wrote:
台大或許不是
但成大可是
(台大不得將病人檢驗報告交付成大,成大也不可以逕自向台大查詢資料,否則違法
當然目的也是為了偉大的"病人隱私")
成大只能向器捐中心查詢
而器捐中心給成大的答覆是"沒問題"
(其實這裡就可以看出系統流程的薄弱)

器捐中心未與疾管局連線,忽略病人安全,是事前疏失之一
(要做不做而已,並不違法,不須立法委員通過)
器捐中心接受該病人器官登錄,也未做最後確認,就將器官交給成大,是疏忽之二
(還想將責任推給成大哩)

成大再做一百次的確認跟"Time-out"也沒用
因為唯一的資訊來源:器捐中心,有問題

當然
站在衛生署的立場
器捐中心絕對不會有錯
不然衛生署的高官們要去哪裡坐領高薪?

另外
台大問題當然很大
但是問題出在哪?

是檢驗室有問題?
協調師有問題?
危險值通知系統失效?
開刀摘器官的團隊有問題?
電腦系統有問題?
(我倒是覺得以上都大有問題)

還是開刀植入新器官的團隊有問題? <== 這裡問題應該最小,卻一開始是整肅的對象 = =!!!

是誰規定說HIV病人的初步鑑驗報告,一定要用reative/non-reative,不可以講positive/negative,不可以說陰性/陽性,否則是對病人不敬的? = =!!!

一堆問題
台大是怎麼過醫院評鑑的
衛生署不用負督導不周的責任?
(誰都知道醫院評鑑是在演戲和大老高官們權力與利益之間互相的交換,結果其實際上的功用在哪?)

可惜
真被我昨天說中了
柯醫師出來擔了
但一堆問題呢?解決了沒?

鬥爭到處都有是沒錯
如果問題的處理
都是用鬥爭的方式(與檯面下利益交換的方式)解決
都是找個替死鬼就算了
然後民眾也這樣被呼巄一下就算了
那永遠不會有進步~~~...(恕刪)


1. 器官捐贈中心會不知道,我不相信不然哪裡來的受贈者

2. 該名是疾管局列管對象,要做器官捐贈,器官捐贈中心核可 ( 疑點1 ) 是誰比對受贈者資料且核可的?

3. 移植團隊查核不實,醫檢師與協調師溝通不良,要是一開始的來源資料就是錯的,沒有重新驗血也會是錯的。( 基層螺絲鬆了,那上層的資料來源有沒有鬆 )

4. 疾管局與血液中心是有合作關係,要是有被驗出愛滋是會被禁止捐血與通報列管,此次事件器官捐贈中心受贈者是他們所提供的名單卻可以平安退場。

為何要 衛生署 踹共 因為 器官捐贈中心“董事長”是衛生署的人,螺絲鬆了不該負責嗎?



螺絲鬆了總要解決問題吧。

請把器官捐贈中心 此次 捐贈行政公文 還有醫院的公文 全文報導出來 做個警惕。

不要只推給 協調師,檢驗師,移植團隊 反而是疾管局,器官移植中心 控管疏失也要出來負責。
andy9999 wrote:
螺絲鬆了總要解決問題吧。

請把器官捐贈中心 此次 捐贈行政公文 還有醫院的公文 全文報導出來 做個警惕。

平常軍中死個小兵或是出現凌虐事件
國防部都要出來道歉了
現在醫院只要出事
衛生署只要在後面出一張嘴點名人家出來負責
原來現在官員是這樣當的
真是令人嘆為觀止
這樣的功能跟蘋果日報有什麼差別??
那衛生署可以廢了 有跟沒有一樣
從邱小妹事件到這次移植事件
那一個不是跟全體協調有關係
不過我可以理解衛生署要第一時間跳出來嗆聲
因為器捐中心的董事長就是衛生署副署長
這就叫做忠心護主

Louisvuiton wrote:
平常軍中死了小兵或是...(恕刪)

你到底要發幾封? 是來洗版的嗎
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灰太狼~~ wrote:
我問你的問題是:你的...(恕刪)


你的語言邏輯有問題,

你自己說的第二點,不就是突顯安全問題了嗎?

得到的機率是如何的小,那都是理論值,

純粹說給你安心用的,

問題是,醫護人員幹嘛要承受這樣的機率,即使它是億萬分之一。


這件事,跟衛生署沒有大的關連,台大的專業是幹甚吃的????

雖然衛生署真的很病。
你沒難道沒有跟出心大意的天兵做過事嗎?
做事散漫的人,會出錯就是會出錯
你把愛滋兩字蓋在病人頭上,今天台大這件事就不會出現嗎
眼銼會看錯的,就是會看錯
耳背會聽錯的,還是會聽錯
難道健保卡加註愛滋
那位女醫生就不會被愛滋血潑到嗎?
還是會阿!
因為跟她一起共事的人員白爛,沒人通知她

愛滋恐怖嗎?
我覺得不恐怖,我就照顧過愛滋患者
我覺得恐怖的是那些健康但做事不付責任的人
那些人才是最可怕的



橘汁雞腿 wrote:
衛生署是應該建立一個...(恕刪)


衛生署不做卻要醫院做!

沒有整合當然容易出問題囉!

只能說當官的真是爽缺!!下台都是在前面苦幹的醫師!

以後要跟我兒子說,有機會一定要去當官!

爽爽得過爽爽的領納稅人的辛苦錢!!

越來越不想繳稅了!

jiunyiu wrote:

這也解釋裡面每個人的相關位置及職責.有興趣可以看看吧..........(恕刪)


台大醫 柯醫師也說了 成大醫看不到資料他們的內部資料

受贈者 是器官捐贈中心 找來的他們只核對資料 要是疾管局因為保護愛滋病患不給相關資料或通報 也查不到
一切的答案就只是"""官字兩個口""" 有什麼好說的


上面說下面的出來擔~~~~就好好的閹了它吧~~~~還想怎麼辦

一件事有幾方受害~~~~~~

捐贈者其一

受捐單位其二

受捐者其三

百性其四

其他~~~其五

踹共~~摃龜比較快啦~~~還期待衛生署踹共~~


官內~~~ 老婆~~你有沒有看過官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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