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gmouw wrote:
由以上幾篇回文就知道

台灣的民智真的未開

請去google一下關鍵字 停車場 鎖車

就有很多法律專家跟你解釋

對方犯了啥罪

這有刑事責任的

不管有無公告都一樣

停車場鎖車的法律後果




呵 惡意亂停機車還敢po文

喔喔 這樣犯罪犯法喔~~~

那看來要用[另類]{要花錢}的方式來治囉~~~

倒車破殼破胎...................嗯嗯,我沒講什麼喔.
我建議您,在大樓開管委會的時候,將您的看法及對總幹事的不悅列出來,畢竟總幹事只是盡其責。
如果大樓允許,我想您就不會再有這種困擾了。
如果大樓不允許,那您們的確是沒資格停放在那裡。

其實你去跟大樓管委會講,比在01跟鄉民抱怨實際的多。
我的建議是這樣,樓主可以參考一下:
1.你朋友沒有按照停車格停車這是事實.
但有沒有違法就需要在進一步討論:也許是騎樓使用規範或是大樓規範...這一部份我不是很清楚.
2.樓幹事鎖車這部分就應該是確定有問題了,
畢竟機車是私人產物,樓幹事應該沒有權力去鎖車,如同外面汽車違停,樓幹事不能砸車或自行找 堆高機移開
怎麼大家都在吵誰不對
為什麼都沒人發現主角是一位"聽障"
聽障到底到什麼程度?
體檢可以過?可以考駕照?是不是無照駕駛?
如果沒到拿殘障手冊的就只能算是正常人
管妹已閱讀過並同意遵守樓主的刪文規則
停了五年沒事
不代表可以那樣停
如果可以停
自然就會畫上停車格

看看你朋友的那棟大樓的社區大樓公約
如果有相關約定
那就請你朋友遵守
那是大樓的所有權人一起表決制定的
就算是聲障
也一樣要遵守
不要拿你朋友是聲障來當作相挺的理由
如果不滿
可以在大樓住戶的會議上提出來

另外
一昧的相挺
有時候會把原本錯的事情
弄得更加錯誤...

01的鄉民是為你好
不是冷言冷語
大家都看到你一昧的錯誤幫你朋友...
就像台馬的女業務、出去哥、脫衣哥一樣
他朋友夠挺了吧...
結果不是越幫越忙...
讓大火繼續延燒
造成事情更難收拾...

一個好的朋友
是在知道朋友要犯錯
會拉他一把的人
一個壞的朋友
是搞不清楚狀況
還在幫他火上加油的人...
你要當你那位聲障的好朋友還是壞朋友?!

bigmouw wrote:

由以上幾篇回文就知道

台灣的民智真的未開

請去google一下關鍵字 停車場 鎖車

就有很多法律專家跟你解釋

對方犯了啥罪

這有刑事責任的

不管有無公告都一樣...(恕刪)


請教

若有人把車子停到你家院子裡

或車庫前,合法可停車的巷弄,讓你的車無法開出時

懂法律的你該如何應對呢?
刑法妨礙自由和強制罪~
賞他個前科吧~
總幹事違法就叫警察來抓呀
你要替你朋友伸張正義就去報警啊
來這邊討炮
越看越不順眼
就是有這種歪理社會才這麼亂
管妹已閱讀過並同意遵守樓主的刪文規則
請問是哪間大樓的總幹事?
這麼優秀肯做事的實在不多了

介紹一下吧
我會強力要求本社區管委會挖他過來
你不把他當寶,我可是很珍惜的
我也不知該說啥 wrote:
呵~我要承認什麼?你...(恕刪)


我也不知該說啥 wrote:

既然樓主強制罪或其他罪來告官 勝訴機會不大...(恕刪)



你都不知道自己要承認啥我有啥辦法

勝訴的機會不大代表啥意思

就是有人看到你的留言如果鎖車被告輸的機會不大然後真的去鎖車

你會負責嗎

到時候你在跟他說你要承認啥吧

就是有犯強制罪的可能然後股歌一下法界人士 大樓管理啥協會 很多判決都說不要鎖車

不然就會觸犯強制罪

然後就是有天才要跳出來說不要怕其實不會

對方要告的話勝訴機會不大要唱反調這不是天才是啥

你看我等了半天之後才發文果然證明我所說的

一堆天才都覺得鎖車可以

沒關係大家盡量去鎖用力去鎖

反正有人會跟你講被告的機會很小不要怕

再來你這個天才要跟我討論不必了這裡不是國考中心也不是法院

你也不是我的當事人

你要爭論去跟檢察官還有法官爭

我不會心存僥倖,我也不會要我的當事人心存僥倖 所以我不會更不會要大家去挑戰法律的界線

心存僥倖是你跟我樓上這些天才

心存僥倖的人才需要去討論到底會不會觸犯

結論你認為對方告贏的機會很小就去鎖別怕

反正天才們的邏輯不是我凡夫俗子所能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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