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女座のシャカ wrote:
遇到韓國人, 台灣人...(恕刪)


毆人重傷就是不對,管你韓國人還是日本人!

五萬就能交保,真的太便宜了,這可以重傷害罪
那些整天到晚說日本馬路比較平的,什麼時候會醒阿?

人家現在在你家撒野阿
是怎樣??喝醉酒的日本人就了不起嗎???

告死他

拒看MAKIYO!!!
口氣差就可以打人?
那對方罵人的話打死也是應該的嗎?

我看這個「藝人」也沒有什麼才藝,還是回日本把她最大才藝拍成片子好了。
大家誤會了,日本人都很守法有禮貌的,一定是來台灣後交了壞朋友才這樣
我覺得這件事情真正的問題在於....

若是將來 計程車 遇到喝醉酒發酒瘋的乘客 跟他說做後座要繫安全帶 他卻不繫!!

但畢竟對方喝醉酒 你請他換車 自己沒辦法載他 說不定會惹腦他!!

惹腦喝醉酒的人問題可大了 總要讓他下車 要是不爽下車狂踹車門 計程車也是司機吃飯的傢伙 又不可能三不五時就進場維修....

就算對方肯賠償 道歉 但是車子就是要維修(維修期間又無法載客賺錢) 再來喝醉酒發瘋打人 咬人的也都很多!!

我沒有特別幫計程車說話 因為還是有太多沒有素質的計程車駕駛了!!

但是我認為 是否要改變方式 畢竟 要是真的遇到客人喝醉酒又屢勸不聽 真的很難搞定阿!!
整件事不用擴大到整個日本或整個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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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真可怕,假設事發地點是比較偏僻的地方,他們這樣打完人就走會有什麼後果?

huangjauwen wrote:
是怎樣??喝醉酒的日...(恕刪)


以我薄弱的法律常識

刑法277條(普通傷害罪)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應該是要關的吧~~

在台灣犯案,請接受台灣法律制裁。
~~婚逃賣卵蛋 兵能波賣卵蛋~~
Allend wrote:
難怪喔, 在日本這種人是被社會認為"不能惹"的人種之一, 只是沒想到到了海外還是一樣敢出手

...(恕刪)

只是今天載他的不是台灣路上開貨車赤裸上半身的捆工
不然今天倒地的應該是他
如果捆工又加上有台灣原住民血統
腿粗手壯動作又敏捷
那絕對是吃不完兜著走

Kenny1734 wrote:
後座乘客必須繫安全帶...(恕刪)
爛梨子還想假富士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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