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聽過達康美生活事業嗎?(直銷)

ortho_chen:
畢竟這屬於醫療行為,就如你所說的「醫學的角度,劑量的拿捏本來就不容易」
但當唬一般的消費者是唬的過,偏偏我也了解裡面的儀器跟話術,所以在某部份上唬我是唬不過。
而反應過後還是一樣,這當然就變成消費糾紛。問題有用嗎?會員費都繳了,他們也是不退款的。
但並不表示付了vip的價位,就會有vip的享受~或許在設備上、裝潢上、某些部份真的是vip。
但我想要的效果並沒有達成~不如就當外面診所的一般消費者就好,
幹嘛還要加入美加的會員呢?


人生就是靠自己!!:
你是指達康美會員嗎?
要退費要在付款後的七天內退費。超過一個月當然就不可能退費了。


最好笑的是,達康美的老闆最早期做過旅遊會員制(那時被洗腦的時候最上線有人有提過),
也是付三萬多,跟達康美一樣的會員價錢。說加入會員可以出國等等~
真巧的事我先生在大學的時候也被騙過,而現在那間旅行社會員,當然就消失了啦!(最暈的事我先生隔一段時間才跟我說,我如果在七天內知道這件事,早就退會員了)
我也問我先生,那間旅行社現在怎樣?他也不清楚,不了了知。
這樣你還要加入達康美?
說起來我們還真是一對夫妻啊!隔了十幾年了,竟都被同一個老闆給騙了
(如果有人知道現在那邊旅行社還在的話,請勿必要通知我一下,因為我想看看現在員會制還存不存在~)
ortho_chen:
畢竟這屬於醫療行為,就如你所說的「醫學的角度,劑量的拿捏本來就不容易」
但當唬一般的消費者是唬的過,偏偏我也了解裡面的儀器跟話術,所以在某部份上唬我是唬不過。
而反應過後還是一樣,這當然就變成消費糾紛。問題有用嗎?會員費都繳了,他們也是不退款的。
但並不表示付了vip的價位,就會有vip的享受~或許在設備上、裝潢上、某些部份真的是vip。
但我想要的效果並沒有達成~不如就當外面診所的一般消費者就好,
幹嘛還要加入美加的會員呢?


人生就是靠自己!!:
你是指達康美會員嗎?
要退費要在付款後的七天內退費。超過一個月當然就不可能退費了。


最好笑的是,達康美的老闆最早期做過旅遊會員制(那時被洗腦的時候最上線有人有提過),
也是付三萬多,跟達康美一樣的會員價錢。說加入會員可以出國等等~
真巧的事我先生在大學的時候也被騙過,而現在那間旅行社會員,當然就消失了啦!(最暈的事我先生隔一段時間才跟我說,我如果在七天內知道這件事,早就退會員了)
我也問我先生,那間旅行社現在怎樣?他也不清楚,不了了知。
這樣你還要加入達康美?
說起來我們還真是一對夫妻啊!隔了十幾年了,竟都被同一個老闆給騙了
(如果有人知道現在那邊旅行社還在的話,請勿必要通知我一下,因為我想看看現在員會制還存不存在~)

純之水 wrote:
ortho_chen...(恕刪)



其實為什麼我不想要接觸醫美其實很大因素就是每個人對美的感官都不同要求也不一樣
所以在醫療過程中就會有很大的落差,

我並不是要幫美加醫美說話,但是醫療這東西本來就是每個醫師的見解都不一樣
就如妳感冒如果選擇去醫學中心就醫,效果一定比診所差...而且價格又高~
那是因為醫學中心的醫師比較差嗎?還是他為了讓妳重複消費而把藥物劑量調輕?
一樣的道理~

超過一個月好像還是能夠退費,不過退費款好像會扣錢~
我建議你應該要跟當初推薦你的朋友好好溝通,因為這會員是可以轉讓的~
【沈能元╱台北報導】為搶奪每年約200億元的醫美市場大餅,業者無所不用其極。《蘋果》接獲投訴,指販售保健食品的達康美生活事業以類似直銷方式招攬民眾入會,宣稱會員可享有醫美療程優惠價,仲介他人入會還可獲佣金。衛生福利部指業者類似直銷方式招攬民眾做醫美療程,已違反《醫療法》;北市衛生局表示,日前也接獲類似投訴,已為此開罰達康美生活事業5萬元。

讀者陳小姐向《蘋果》投訴,指她日前參加在北市舉辦的達康美招募會員說明會,達康美人員告知其與另家國內連鎖診所─美加連鎖診所合作,民眾只要花3萬6500元加入會員,日後在美加連鎖診所做醫美相關療程,可以享有優惠價。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727/35178817/
可歸責參加人事由下之退貨處理

一、經銷商自願解除契約,並完成解約程序者,本公司將於契約解除生效後三十日內,退還會員所購商品之價金及創業資料費用。

二、經銷商自願終止契約,並完成退貨程序者,本公司將於契約終止生效後三十日內,以經銷商所購買商品之原購價格百分之九十買回。

三、經銷商自願解除或終止契約者,本公司得就退還或買回價款中,依下列原則,扣除商品減損或服務成本因時間因素所生之價值減損:

1. 於購買日起,超過六個月至九個月內,得扣除減損原價10%款項。
2. 於購買日起,超過九個月至十二個月內,得扣除減損原價20%款項。
3. 於購買日起,超過十二個月至十五個月內,得扣除減損原價40%款項。
4. 於購買日起,超過十五個月至十八個月內,得扣除減損原價60%款項。
5. 於購買日起,超過十八個月以上,得扣除減損原價80%款項。
6. 超過有效日期起及開封過、包裝毀損之產品扣除減損原價100%款項。

四、經銷商自願解除或終止契約者,本公司得就退還或買回價款中,扣除經銷商因原交易所領得之獎金或報酬。該經銷商所屬上層各級經銷商,曾因該項交易領取獎金或報酬者,負返還本公司之義務,本公司得予扣繳或追回。

五、促銷優惠商品、贈品、及輔銷品之退換貨原則:
1. 凡於促銷期間購買之商品,若欲辦理退貨,需將贈品一併退回。
2. 以優惠價格促銷的商品,除瑕疵品外,恕不受理退、換貨。
3. 贈品退回時若有毀損,甲方得以贈品價值收取費用,並將贈品奉還。
4. 贈品若為瑕疵品,乙方應於三日內攜該贈品及發票至原贈領的甲方分公司辦理更換。
5. 輔銷品除瑕疵品外,一律不得退換。

六、經銷商因違反國家法令、經銷商契約、本營業規章或其他損害本公司權益之行為,經本公司撤銷其經銷商資格者,本公司得拒絕其退貨之申請。

七、經銷商欲自願解除或終止契約者,限本人親自至本公司所屬各營業所辦理退貨程序。如無法親自辦理者,得委由代理人出具委託書及切結書辦理。


這是達康美再公平交易委員會中報備的內容,明顯與他們公布給消費者的內容完全不符,提供你參考
回人生就是靠自己~

能退就退吧,我在總公司櫃檯,看過一些退件的案子,都要很用力的吵才有機會退件。

所以別把這當做正常的商業行為,直銷的本質是不會變的。
因為法理上站不住腳才需要用吵的,不然存證信函送到一切依法行事~~
美加醫學算是比較有人情味的,常常因特殊狀況讓一些逾期退件的人還是保有他們的權利~
ortho_chen wrote:
1. 五年時間太久了...(恕刪)


時間已經過了半年,這半年的變化真的非常的大,
所以覺得應該再上來報告一下,
首先,大陸廣州及上海的公司即將開幕,美加醫學集團的達康美生活事業即將與大陸市場接軌...
第二,公司股票上櫃中,明年即將可以在櫃檯買賣美加醫學的股票了~
第三,美加醫學集團股東除了經濟部外,另外又加盟了兩位盟友蔡國洲跟王偉斌。

接下來的半年,我想在報章就會看到集團的動態了!

ortho_chen wrote:
時間已經過了半年,這...(恕刪)


接下來會怎樣呢?

ortho_chen wrote:
時間已經過了半年,這...(恕刪)

純之水 wrote:
ortho_chen...(恕刪)



接下來會怎樣?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1)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