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黃牛是在於公家出售的票券,當時許多娛樂跟交通都是國營,票據裡面隱含了社會成本要讓公眾享受,
如果讓黃牛拿著人民稅金補貼的票增價販售就是用了公眾的錢圖私利
可以問民國60年前出生的人,應該經歷過當時電影院的黃牛跟車票黃牛都是會被抓然後罰錢
那時候黃牛要躲警察的
但是現在已經不比當時,許多私營的娛樂跟交通都出現,所以有選擇有競爭,不夠的商人會增量
而商業行為的演唱會票券,商業展覽的票,其實就是市場機制,價高者得
現在政府大概只剩要抓火車票黃牛,因為火車票是政府經營的公眾運輸,又獨佔,回不了家也是社會問題
問題是買不到演唱會票也要政府出來處理?
我就真的不知道抗議民眾在想甚麼了........
或許他們也會希望政府管管上廁所要用幾張衛生紙........
cckm wrote:
應該將公私領域分開看...(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