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老師翻別人手機觸法嗎?


小小小鼠 wrote:
大大第一次問我耶!
小犬才國小.(恕刪)


你也是第一個回答我這個問題的

國小一年級跟四年級差很多,過來人的經驗

從小到大都不用打就會懂事的小孩還是有的

不過大部分人遇不到

等上了國高中,打都來不及了

rsteapwos wrote:
所以像平常在學校發生的一些事情(例如:老師評分不公、不當處罰、或是記過等),學生若是不服,尚無提起行政訴訟之餘地。
...(恕刪)


盡信維基,知識家不如無網路


若是不當體罰到學生受傷甚至住院,
都直接告刑法傷害罪了,
還在意什麼行政訴訟?

還有,
對學生的懲處,
若是"足以改變其學生身分及損害其受教育之機會時",(例如:記3大過退學)
是可以行政爭訟的(參見釋字684號解釋)
wjkjtsbz wrote:
並且遊戲及通訊App遭到刪除


是line那種通訊app,
還是交友通訊app呢?
wjkjtsbz wrote:
如題
想請問各位大大...(恕刪)


我的年齡剛好不上不下29歲,還沒當父母但也脫離學生一段時間了。
我覺得分成兩個部份來討論,
先回覆你的問題,我覺得老師選擇的做法是有很大的問題的,畢竟如果比較愛起爭議的家長知道這件事可能就又鬧得沸沸揚揚的,最後吃虧的感覺又是老師自己。
但反過來就像內文與回覆多次提及,可能是班上有其他人常常上課玩手機,或是上課中做出一些跟手機有關的行為讓老師覺得不被受尊重,所以後續導致這個情況的發生,也波及像你這樣平時沒有做出這些行為的人一併受到檢查。
所以我認為如果班上平常沒有這些舉動的學生也不滿無故受到這種檢查行為的波及,應該不是先詢問老師是否觸法(當然可能有),應該是趁班會討論去針對那些經常有這些行為的學生要求他們改善!要求他們不要造成你們其他人的困擾。
簡單來說群體生活就我的認知是這樣,如果上班本來都好好的,結果有一兩個同事整天打混摸魚讓主管或老闆覺得下面日子太好過薪水太好領改變一些規則來電人,搞得平常乖乖沒做怪的也被影響,那原本在那邊打混摸魚的肯定先被同事們賭爛。
但前面也提到了,的確老師選擇的做法也是不太好,尤其我有看到刪除像Line這些通訊軟體,這的確容易讓老師好的出發點變成有爭議模糊了原本好的立意,所以老師的部份我覺得也可以在(班會)訂立如何規範那些經常有不良舉動的學生後,去找老師討論說是否可以以你們(學生)討論後的辦法去執行,這樣一方面老師執行的時候也不會造成你們沒有不良行為的學生的困擾,另一方面也可以減少部份學生去玩手機不尊重自己也不尊重老師的行為。

以上純粹個人看法,不確定是否合適套用在你們班上,但我覺得既然有想要爭取自身權益的話可以想更多一些,而不是純粹以拒絕老師的行為去增加師生衝突的可能性,僅供參考

傲笑憐 wrote:
三、請問令公子(千金)貴庚?(恕刪)


預備國小
教的責任 家長絕對比老師來得重要
手機問題 問題出在家長還小孩 老師該管還是家長該管
先打再說 該打的是家長還是小孩?

雖然這個島已經不論不類 但是還是沒有刪的"權力"
我先貼個網路上找到的某校手機使用規定:
一、使用申請:學生須填寫手機與電子產品使用申請書(如附件),經家長同意簽章後,向學校提出,方可使用相關器材。
二、使用規定:
(一)下課休息時間可使用手機與電子產品。
(二)上課因課程需要與早、晚自習時間,學生需使用手機與電子產品查資料與做功課,須經任課老師同意。
(三)因臨時有急事時,學生經任課老師或行政人員同意,方可使用手機。
(四)為維護校園善良風俗,班級導師針對確實違規與具有確切證據者,班級導師得檢查學生手機影音與簡訊資料。
(五)學生手機或電子產品使用及管理,由班級導師執行。
(六)家長可主動要求收回學生手機或電子產品使用權。

其中第(三)點:
(三)因臨時有急事時,學生經任課老師或行政人員同意,方可使用手機。
若學生沒經過老師或行政人員同意,拿手機出來玩,這就可以構成違反規定了
其中第(四)點:
(四)為維護校園善良風俗,班級導師針對確實違規與具有確切證據者,班級導師得檢查學生手機影音與簡訊資料。
這一條規定指的是針對「確實違規與具有確切證據者」可以檢查手機

但在實際執行上,可能還有一些狀況需考慮
例如有人違反規定,老師查問是誰時,有學生知道卻包庇不講(因為認為這種行為叫"爪耙子"),所以老師就乾脆檢查全部同學的手機.... (以上只是舉例) 這種狀況下這種作法,老師的確是"不夠嚴謹",但稱不上是"無故"檢查,因為這是校規的灰色地帶,可說對也可說不對,因為確實有人違反規定,只是沒人承認也沒人檢舉。

樓主的狀況還是有一些模糊地帶,例如說樓主如果不同意老師的檢查時,當下有明確的拒絕嗎?如果沒有拒絕,那老師就等於是有取得樓主的"默示同意",雖然樓主應該是心不甘情不願,但老師當著樓主的面進行,樓主並未"明示拒絕"?

世界上有些事情,合法卻不一定受大多人歡迎,例如:某些奧客善用消保法,造成店家損失。
但也有些事情,不合法卻可能受大多人歡迎,例如:劫富濟貧、非法正義。
我只能說,就算該老師的作法失當(不合校規、不合法),但目的是為了讓學生專心唸書,這也是為什麼這一棟樓很多人支持老師的緣故。

如果真的要講究合法,其實校方也是可以弄一個這樣的校規:上學期間手機一律交由老師保管,各班設手機保管箱,只有老師有鑰匙,學生到校時交出手機(放入保管箱)、放學時領回。
這樣校方完全可以在不用檢查學生手機的情況下,合法的讓學生沒辦法玩手機,但這樣的結果對學生而言也未必比較好。所以樓主就算爭贏了合法性的問題,但讓校方祭出更嚴格的管理措施,難道這就是樓主要的結果嗎?
學校不就是培養學生法治觀念的地方嗎?

很難想像老師無基本法治觀念在教育學生

雖說學校與學生之間是特別權力關係,學校對學生具有較高的支配權力,但不及於恣意翻閱學生手機內容

註:1.上述觀點建立於樓主所老師敘述無故檢查學生手機。
2.教育部有訂定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請參閱28規定。


wjkjtsbz wrote:
如題想請問各位大大..但該行為會觸犯任何法律責任嗎?
.(恕刪)
老師有權沒收你手機
學生越來越多元,學校老師越來越單元。




那我國中老師因為我考試不及格打我巴掌所以這老師也很好吼,
鬼島已經夠奴隸了,
教學還是用刻板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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