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交警罵不長眼..?滿頭問號

我猜警察說你不長眼有很高機會是

附近的人很愛檢舉,不僅僅是這個地方是畫紅線的因素。
很多時候紅線區在交通繁忙時段警察會來開單,但最常遇到的情況是被人檢舉,警察不得不來驅趕/開單。
他大概看你是物流業,搞不好以為你會知道那一區的狀況(紅線/檢舉達人),還很好膽的賭警察不會來。
你似乎不懂為什麼要先處理你的車,
因為你是貨車阿!
體積大不知道是不是並排違停,
還是單純紅線違停,
若是並排當然要先處理阿...
當然你也可以舉發其他違停的車輛,
主要是明知是拖吊熱區還違停,
都已經差點被拖走代表根本拖吊車就在附近而已,
難怪警察會說不長眼...
另外今天你假如是當天第一次違停遇到開單拖吊在不爽,
但是你有想過該員警當天處理過多少個像你一樣的違停車主?
試問這種情況下有多少人能好生好氣得跟你笑嘻嘻說ok??
我想這都只是同理心的問題罷了...
總不能辯說大家都隨意違停 為何只抓我呢?
哩喜勒 wrote:
因為他臨走前說,這張...(恕刪)
哩喜勒 wrote:
其實我想先說,我文中沒有提到的
第一違規罰單公司會出
第二我從頭到尾都只是覺得警察的態度有需要這樣?

大部分的人都寧願被警察唸(酸),換警察不開單
但你的想法看來是寧願讓公司出錢,也不要被警察唸(酸)

nina125x wrote:
職業司機也寧願被碎...(恕刪)

抱歉,我表達得比較不好
的確,被罵一罵總比被開單好
是我也寧願被罵一罵也不要被開單
但有些警察講話給人感覺就是一種上對下的feel
可能樓主比較容易被刺激到吧

哩喜勒 wrote:
是他一開頭先噴我不長...(恕刪)



所以說你還沒靠北為什麼只開你之前就被噴不長眼了? 既然都被噴了後面還哭說為什麼只開你,是真的應證了你真的不長眼⋯⋯


在說在紅線停車被噴不長眼很正常呀!你在滿頭問號幾點的?至於旁邊一堆違停車輛本來就不甘你的事,你只需要知道你已經違規而明知道紅線還停即可。


沒被抓是偷笑,被抓真的是不長眼,到底有什麼好問號的?我紅線臨停被開也不會廢話這麼多,小弟也曾被問說都看到紅線還停,而我也知道車位不好找,但是⋯⋯車位好不好找甘警察屁事?他只管你違停,有意見找市政府不會
HapaLloyd wrote:
抱歉,我表達得比較..但有些警察講話給人感覺就是一種上對下的feel....(恕刪)


其實,有些員警可能是因為過去執行公務所遭遇到的狀況,有時候會遷怒在不相干的人身吧....

就像,今天新聞影片中,高雄交警取締高雄騎士抗議兩段式左轉的畫面。帶隊的組長面對出聲詢問的騎士直接指控對方"妨礙公務",甚至於還指控對方的"詢問"是嗆聲....

同時間還指控錄影取證的第三人有妨礙公務的情形...


騎士們用左轉大富翁的計畫來癱瘓交通本來就不對,但是員警執法如果用"上對下的態度"做出莫名、不合理的指控,甚至於還加入個人喜好的酸言酸語....,我相信,莫名被遷怒、被教訓的當事人心情一定也不好吧...

哩喜勒 wrote:
沒有哦,工業區紅線...(恕刪)


我認為凡事客觀點 包括發言也是 言論過激易造成誤會對立 會樹敵
網路世界 看開點

回正題

我想或許可能是 警察大人已經往你的停車方向來了
大人理所當然的認為 你應該已經看見他了
竟然沒尊重他
在他眼皮下違停給他看
所以 他說你不長眼
而你的角度 是當下沒看到警察來

就好像我真的沒看到紅斑馬停路肩 所以連剎車燈都沒亮 大喇喇超速給大人看
被紅斑馬攔下時 他也會說我白目 然後送我一張消費券 是一樣的道理
(上面是舉例 實際我很乖)

又或許是曾經有某位貨運司機大哥 (或許同公司)
在這工業區 也因臨停違停問題 與此大人有不愉快 被警告過
見一次違停開一次 最好別遇上我 等等的
而樓主是代罪羔羊
大人認錯人 或盯錯車

就像是發生過黑道尋仇 有人莫名其妙被圍毆 還被罵白目
最後發現是打錯人了

我說的都是或許

總之 事情已然發生 請放寬心 別多想了
司機大哥送貨的停車問題 我可以體會
多點微笑 多點好口氣 多點不好意思 多點抱歉 多點謝謝
多與人結善緣
生活會更美好







我說個自己的故事給你聽
約15年前 我是個醫療產業的業務員
當時我有賣 急救用的自動CPR
那台大概25~30公斤 有點重

某次 在豐原廟東夜市旁的英醫院 (現已改名)
急診主任打來急著要借用 急救中
我立馬開車衝到急診門口
有去過豐原廟東夜市的都知道
那條路車很多 醫院門口當時也沒空停車位 也是紅線區 拖吊猖獗

怎辦?
總不可能去排停車場 等有空位停好 再扛這台走1公里
那等我到醫院 應該就是直接去上香

心一狠 車一停 馬上搬著機器衝進去
門口警衛跟我說這裡不能停
我說:我要搬機器救人 搬完馬上移車 請幫我看一下 我車沒熄火 就進去了
也大概2分鐘後 我跑出來
就看到拖吊大哥正在幫我的愛車穿溜冰鞋 準備教它溜冰
任憑我跟警察大人說 我是來幫忙救人的
他說你可以停好車再來幫
我說我要搬救命機器
他說你可以申訴
最後 我還是搭小黃看著我的愛車溜冰初體驗
最後我沒申訴 花錢了事

在這之後 我就想 我自己一個人跑業務 還是不要賣這台吧
因為緊急的事太多了
良心過得去 錢包就過不去



基本的行政法概念:「不法者不得主張平等」。
最白話的解釋,即是本身行為如係違反法令者,即無權利要求執法人員對於其他人為相同處理方式。
還有並沒有所謂年底鴿子缺業績的事,發言請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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