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會支持大麻合法化嗎?

蕉敢神經 粉大條 wrote:
大麻對身體的危害以及...(恕刪)


整篇都是以 "長期使用" 為第一前提 先入為主的論文
沒提到 "長期使用" 的 使用時間 劑量 間隔 也沒提到 實驗對照的相對
但偷換概念把 ""長期使用"" 當作 "已成癮" 為前提 通篇論述藥性的傷害
其他正面影響的部分只有一句 而且這一句還是為了後面鋪設用的強調
接著繞圈子說 我一直強調不會成癮的問題 這預設立場是不是太嚴重了?

另 丟一大串論文來砸人這招說服力很差的
這些論述跟政府只看數字的一堆 "專家" 有何不同?
這一篇論文要是換個標題
""運動上癮形成腦內啡失調之戒斷症狀及分析" 也都說得通
更不用說我提出的問題沒辦法說服我 就開始上升到人身攻擊了

前面也已經提過了 台灣的問題不在於是不是開放
事實上是因為檯面下已經多到沒辦法管 與其這樣 還不如拿出有效的管理
試問
不開放 市面上就沒有大麻流通?
不開放 就不會青少年濫用?
不開放 就不會有社會的危害 社會成本及健保等支付?

多去夜店問一問看一看 台灣大麻的氾濫程度 遠超乎你想像
現在該討論的已經不是開不開放的問題 而是開放後怎樣管理的問題
他朝若能同淋雪 此生也曾共白頭 白頭若是雪可替 世間哪有負心漢
反對

這樣以後會看到一堆很嗨的人
看來有人講道理講不過別人,
也沒辦法提出什麼有力的論點來支撐他們想要讓大麻合法的理由,

反駁不了別人所提出的證據,
然後就把提出證據說道理的人給拉黑了,

這樣孬的行為還敢自稱教父?
這些呼麻的人好好笑喔。








好累,算了,隨它去吧。
蕉敢神經 粉大條 wrote:
看來有人講道理講不過...(恕刪)


我不懂夜店吸食大麻代表先進

或者夜店代表大麻的合法性

在支持娛樂大麻的合法上

怎麽回事?不用講大麻有利人體?

只有自私自利的要開放?

即使這樣,也是主張限定夜店吸食,

沒有不加限制的合法。也不是要就給。

所以不懂社會事。
蕉敢神經 粉大條
不就是一些呼麻者的自私想法,這些人一直說不會成癮,如果娛樂大麻合法之後,這些現在怕違法而不敢吸大麻的人,到時會不會大吸特吸?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還鬼扯一些莫名其妙的理由來幫大麻護航,那些人爛透了。
除了醫療之外
大麻都該禁止
只要會讓人產生幻覺的 絕非好物
forestkung
那麼廣告要不要禁止?直銷公司要不要禁止?還有各大宗教事不是也要禁止?呵呵
Gcpooo wrote:
...(恕刪)


找死才讓它合法化
能決議時應該會贊成。
舉個例子,酒精過量一樣有百態;
不能針對大麻就只有負面的刻板印象。
用的好壞在於使用的人,用量、用途才能區別。
民主社會不能一竿子打翻整船的人;

我特麼在吸菸區吸菸,總有魔人會跑過來照會 "唉唷~~好臭~~(手勢)"
就是沒人感謝我每年貢獻長照诶~

seatree wrote:
這些人要的是娛樂用的...(恕刪)

我反對這5樓樓主的說法,在這裡唱歌,不一定都是神經病;


我覺得也許可以試試看大麻也有解除現代社會緊湊壓力的作用,(有文獻可循)
如,用在 憂鬱症患者、焦慮症患者、存活時日不多病痛症患身上...
不一定是娛樂使用;即使是娛樂使用,在憲法中是有明文保障的(泛指娛樂)

第 22 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不碰不代表他人也不能碰;這是干預他人自由,多數網友豈能未審先判?
(這讓我想到台灣第一條高速公路計畫時,多少人持反對意見)
在目前法律前提下,或多或少可以討論如何開放。

附件:
大麻可能的新用途:治療抑鬱症?!:
https://pansci.asia/archives/155621

台灣第一條高速公路:
https://www.archives.gov.tw/UserFiles/file/ALOHAS100OLD/alohas72.pdf






我要唱歌了...
反對

吸食大麻者說白了就是毒蟲預備隊
吸了大麻覺得沒事啊,很鏘很爽,好像也沒啥嚴重危害
哪天接觸到中度毒品,覺得不就比大麻再厲害一點嗎,就試下去了
然後愈吃愈鹹,重度毒品也可以試試看了
大麻合法化的議題牽涉到多方面的考慮,包括法律、醫學、社會學等各個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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