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惡魔市集的惡劣賣家, 給各位評評理 (11/8凌晨更新+11/10凌晨更新)

賣家確有疏失,應該誠意道歉。
得到負評,也只能怪自己道歉的誠意不足,不能說買方是奧客。

不過,有些大大提到「詐欺」(法律名詞)或找消保官,
卻也言過其實。
因為,在買方尚未付款的情況下,並沒有產生法律上的實質損失,
所以,也沒有「詐欺罪」或「消保法」之適用。
賣家當然可以在許多平台賣

但是買家當然也可以給負評~
我倒是覺得買家稍嫌小題大作,原本就是可以發個信或打個電話通知的事,只是溝通的問題
一定要搞到用負評機制來處理,是重了點,當然賣家有錯,因為就如同上面有人說了
不是不能一物多拍,但是不能時時顧著賣場,就不要做這種搶時間差的事,風險太高
容易出錯引起紛爭


不過賣家你也不用太過在意~ 網路嘛~ 換個帳號換個email就又是另一個角色
不用太在意負評這種東西,在台灣還沒有實施實名制之前,網路都還是半真半假 不用太認真
認真你就輸了
我是覺得雙方處理事情的態度都沒做到100分
倒是可以從中學得經驗來改進
賣方應該多做說明,註明物品先標先贏,且只有一件,如此事先告知,才不會有太多糾紛。
而買方應該做的就是確保己身權益,可以先下標,然後電話詢問,確認無誤後才匯款。
事後也就無須氣成這樣,也能確保錢比較不會被騙。

我想成年人特別是社會人士應該沒有笨到標了就直接匯款吧? 如此就太沒警覺性了
對方要是詐騙來的,根本就不會理會你甚麼誠不誠信了,你花6500他得負評也毫不在乎。

給負評說真的買方真的有那個權利,畢竟賣方今天做到的不是100分,所以才會被批評。
就算出手重了一點,也是賣方錯在先,沒有做到"圓滿的事先交代",才會引起這種糾紛。
就因果論來說,也是賣方該負起。

但是只是糾紛,幸好不是詐騙,樓主就別再生氣了吧~
在01有許多好文章可以爬~真好呀
如果stanley31218 每賣一樣東西 都去各大網拍PO
剛好每個地方都有人下標
你一天打工下來
回到家後 東西已經在之前先賣給別人
但是你一次要處理各大網拍的人
到處跟人道歉 說東西已經賣出
每個人都應該理所當然把浪費的時間吞下去 而不生氣嗎

要是每個人都匯款了
那你一個一個還錢你不覺得麻煩嗎

賣東西的人 誰不急著賣出去
要PO很多個網拍 自己就要有這種心理準備
自由飛翼皇帝龍 wrote:
不是故不故意的問題是...(恕刪)



我沒有甚麼感想...負評又不能吃也不是給我的...還有這種無聊的回應不用PM給我.....

對我來說..沒有實質損失我都是笑笑而已....小事一樁....

樓上一堆大道理....說得很好....

但是現實生活中這點小事也要計較....會不會活得很痛苦阿....

SSALEX wrote:
個人覺的樓主也是奧客...(恕刪)


+1...........................................




這說穿了 不過是件小事..... 東西也不是說再也買不到

何必這樣PO上來傷和氣?



我認為雙方都有錯


但是,雙方各退一步、海闊天空 不就沒事了?



賣家 沒標示清楚  經驗不足、需再檢討! (應該摸摸鼻子認了負評)

買家 沒買到就咄咄逼人 認為對方是十惡不撤的劣質賣家、好像賣家欠你很多一樣! (何必呢?)


某些留言的朋友們‥

說得真的很傷人,扯到人家的未來、什麼只能一輩子打工

有的沒的.... 還有政治.


亂七八糟的,請大家 "解決問題"


不是"製造問題" OK?


還有.
人家的未來關你什麼事? 

請就事論事,不要扯東扯西的.
tangochen wrote:
賣家確有疏失,應該誠...(恕刪)


就事論事...網路拍賣也算是契約的一種
契約就有要履行的必要....
因為只是金額小加上怕麻煩...所以一般人就多就是用評價來交差
實在看不出來, 買家有什麼錯, 按照遊戲規則下標, 沒有依約買到物品, 給負評理所當然. 沒有理由下標之後還要自己想盡各種方法去確認有沒有貨, 確認有貨是賣家的責任, 不是買家的.

說白一點, 買家的責任是依約準時付款, 賣家的責任是收到貨款後依約寄出物品, 賣家無法寄出物品, 明明是賣家的錯誤, 還要努力地凹買家也有錯, 某些人的觀念未免也太奇怪了吧? 不是任何事情都以一句 "雙方都有錯" 就可以緩頰, 因為有些事情的確是 "單方面的錯".

樓主下標但沒有買到, 所以沒有損失, 因此要樓主摸摸鼻子不說話, 這種要求是姑息養奸, 尤其是賣家擺明了他就是有意要一物多賣搶曝光, 給負評合情合理; 要搶曝光以提高賣出機率, 賣家可以做的是買有助於曝光的廣告, 而不是一物多賣.

如果某些商店賣某樣東西, 號稱限量100台, 結果實際上只有十台, 看看消保會會不會判廣告不實.
如果買家下標之後, 告訴賣家他已經向別的賣家購買了相同東西, 按照拍賣遊戲規則, 看看賣家能不能給負評.

拿一句 "反正你也沒損失" 來當擋箭牌, 就可以知道有些人只講情不講理與法, 給負評只是剛好而已.
我是這麼想的:
如果我是這件事中的買家,如果賣家態度好一點
我可能說個幾句、摸摸鼻子就認了。
但是賣家不能期待每個買家都這麼好說話,
現在是個法治的社會,如果買家一定要依法律來,
買賣契約一旦成立,賣家就有義務供應物品,
而不是拿一堆理由來說明為何無法供貨。

另外說明一下,這件事中的賣家應該沒有『詐欺』的問題,
畢竟看不出有詐欺的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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