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是可以從中學得經驗來改進
賣方應該多做說明,註明物品先標先贏,且只有一件,如此事先告知,才不會有太多糾紛。
而買方應該做的就是確保己身權益,可以先下標,然後電話詢問,確認無誤後才匯款。
事後也就無須氣成這樣,也能確保錢比較不會被騙。
我想成年人特別是社會人士應該沒有笨到標了就直接匯款吧? 如此就太沒警覺性了
對方要是詐騙來的,根本就不會理會你甚麼誠不誠信了,你花6500他得負評也毫不在乎。
給負評說真的買方真的有那個權利,畢竟賣方今天做到的不是100分,所以才會被批評。
就算出手重了一點,也是賣方錯在先,沒有做到"圓滿的事先交代",才會引起這種糾紛。
就因果論來說,也是賣方該負起。
但是只是糾紛,幸好不是詐騙,樓主就別再生氣了吧~
在01有許多好文章可以爬~真好呀
SSALEX wrote:
個人覺的樓主也是奧客...(恕刪)
+1...........................................
這說穿了 不過是件小事..... 東西也不是說再也買不到
何必這樣PO上來傷和氣?
我認為雙方都有錯
但是,雙方各退一步、海闊天空 不就沒事了?
賣家 沒標示清楚 經驗不足、需再檢討! (應該摸摸鼻子認了負評)
買家 沒買到就咄咄逼人 認為對方是十惡不撤的劣質賣家、好像賣家欠你很多一樣! (何必呢?)
某些留言的朋友們‥
說得真的很傷人,扯到人家的未來、什麼只能一輩子打工
有的沒的.... 還有政治.
亂七八糟的,請大家 "解決問題"
不是"製造問題" OK?
還有.
人家的未來關你什麼事?
請就事論事,不要扯東扯西的.
說白一點, 買家的責任是依約準時付款, 賣家的責任是收到貨款後依約寄出物品, 賣家無法寄出物品, 明明是賣家的錯誤, 還要努力地凹買家也有錯, 某些人的觀念未免也太奇怪了吧? 不是任何事情都以一句 "雙方都有錯" 就可以緩頰, 因為有些事情的確是 "單方面的錯".
樓主下標但沒有買到, 所以沒有損失, 因此要樓主摸摸鼻子不說話, 這種要求是姑息養奸, 尤其是賣家擺明了他就是有意要一物多賣搶曝光, 給負評合情合理; 要搶曝光以提高賣出機率, 賣家可以做的是買有助於曝光的廣告, 而不是一物多賣.
如果某些商店賣某樣東西, 號稱限量100台, 結果實際上只有十台, 看看消保會會不會判廣告不實.
如果買家下標之後, 告訴賣家他已經向別的賣家購買了相同東西, 按照拍賣遊戲規則, 看看賣家能不能給負評.
拿一句 "反正你也沒損失" 來當擋箭牌, 就可以知道有些人只講情不講理與法, 給負評只是剛好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