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發起拒買跪婦的商品嗎?(已更改詢問方式 如果是你 有機會的話會作跟跪婦一樣的事嗎?)

mickey99 wrote:
這件事讓我想到一件陳年的新聞
一家汽水廣告說集到幾萬個瓶蓋就送噴射機
結果有人卯起來集到了, 然後汽水公司不認帳. (是國外新聞)
好像還蠻大的新聞, 有人記得嗎?
結局我也忘了, 我老了
是題外話~ 不要罵我

這應該算是玩笑開太大結果人家跟他玩真的...
百事可樂, 記得廣告是三億點送 Sea Harrier....
結果真的有人湊到三億點, 他卻沒有 Sea Harrier 可以給人家...
(如果有的話全世界恐怖分子都可以用這個方法來買 Sea Harrier 了...)
這個 case 不是廠商願賭不服輸, 而是這種贈品根本就犯法.....
跟這個買包包的情況差很多....
White bear wrote:
這應該算是玩笑開太大...(恕刪)



是700萬點,是一個看完廣告後的律師花錢湊出來的點數~~ 不過最後打官司

是百事可樂贏了~


EN維基百科關鍵字:
Leonard v. Pepsico, Inc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White bear wrote:
這應該算是玩笑開太大...(恕刪)


說到這個..

我想到才日前的新聞..

美國不是有家廠商(好像是飲料?)


他不是大肆廣告說"槍與玫瑰"如果出新專輯.就請客全美國..

結果!槍與玫瑰真的出新專輯了.

該廠商也真的免費請客...好幾億的手筆...


對照我們的大企業大公司........
little bit of Aloha wrote:
今天雖然百貨公司有漏洞 如果是真的貴婦買來自己用也好反正刺激消費
但被二手/水貨商利用機會來囤貨掃貨 還落人來專櫃實在有點看不下去
可以請大家盡量不要去光顧跪婦的店嗎?

更新

(算了這樣問好像不是很理想 拒買是有點白痴)
小弟的想法是 有公明正大的賺錢方法 也有其他的方法
請問這樣真的不會太超過嗎? 如果是你有機會的話 你也會作同樣的事?
如果大家都覺得這樣很好 一點都不超過 那或許真的是我有問題吧?


拒買!?
想太多了

況且
這只是一種商業頭腦
生意人阿~~
這只是新聞剛好報出來讓你知道他的手法而已

很多生意人用更黑暗的方式賺錢
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那你是不是全部東西都要拒買??
老實說我覺得跪婦沒有錯
有錯的是百貨公司
誰叫它們規定定的那麼不詳細
我是覺得..
那位貴婦的做法沒有錯,沒有違法,真要和百貨公司理論肯定站得住腳...但是不道德.

也如同卡神事件一樣,有人很聰明,懂得玩文字遊戲,但是卻間接犠牲了大眾的權利(福利).
條文是死的,是人訂的,一定會有漏洞.
有人喜歡鑽,還拿象頭去鑽狗洞,結果只會造成日後更多大眾的不便和某些模糊地帶的權益限縮.

國外的大賣場,可以30天內無條件退貨,早就行之有年.偏偏在大量外來人口(就別提是哪來的了...和我一樣的黃皮膚吧)移入後,看準了這點大肆利用,把賣場的方便顧客退貨機制當成了免費生活用品借用.
賣場擔不起這種玩法,便開始限制退貨原因,縮短退貨期限,限制東限制西,外加一堆除外條款.
原本簡簡單單的方便上大賣場無後顧之憂的消費,開始變成了條文的戰爭...誰造成的?

隔山看虎鬥固然精彩,但是一面倒的替貴婦鼓掌叫好的比例這麼多,也不難看出大多數人對道德的傾斜程度.
如果哪天我有能力買得起那貴三三的包,我想我還是寧願到正派一點的地方買.畢竟事情沒鬧這麼大的話,那貴婦包的價差不一定是我們這種消費者嚐得到的便宜.
little bit of Aloha wrote:
王子大謝謝你的指教或...(恕刪)


你好酸喔~~
我倒是覺得你是見不得別人好~~
百貨公司自己有漏洞沒辦法~~貴婦有實力拿現金加上落很多人來~~

噓別人的時候先充實自己的實力吧~~加油
gogohell2003 wrote:
我是覺得..那位貴婦...(恕刪)


卡神事件, 與本次事件本來就不可相提並論, 板上很多人當成相同的事, 殊不知卡神也有理虧的地方, 因此才會到最後銀行能有扳回一成的協調結果....

(有興趣可以上網搜尋相關資料)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406011803997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306050300047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406011708241



本次的事件是, 當事人在遊戲規則的框架下, 確實遵守遊戲規則, 以消費金額換取折扣....

想要違反規則的是百貨公司, 不想讓消費者參與促銷活動, 而找了一堆理由:

1. 你的折價券是假的
2. 突然說每人限用一張 --> 所以當事人才會找5X人到場, 完全不讓百貨公司有把柄

上面有人提到了一個論點: 百貨公司想耍賴, 結果遇到更會耍賴的顧客 --> 這點我認為頗值得玩味
你們有比她有錢財嗎?
人家可是超級有錢人
開版的大大應該沒做過生意吧~~
一樣東西從工廠出來經過總代理、區代理、大盤、中盤、店面至消費者
這中間產生了多少利潤啊
正所謂賠錢的生意沒人做~
那照這樣說乾脆都不要買就好了啊!!
出來混的也不是為了一口飯,幹嘛要抵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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