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小康 wrote:鄉民正反意見都有,你是說反方意見狀大樓主嗎?但感謝反方的你們更新此樓讓更多人知道廠商惡劣行徑。 呃....您不小心把我的意圖給說破了~如果沒有他們, 樓不會蓋這麼高耶..... 呵....多一個人看到這篇, 就能少一個受傷的機會
Surhoff wrote:多一個人看到這篇, 就能少一個受傷的機會 這句話是事實沒錯,多一個注意到這樣的狀況,就會有多一些人注意到自己是否應當更加注意周遭環境對自己小孩的傷害話說~這樣【吸引】反方意見,來協助蓋樓,跟汽水那篇還蠻像的都是靠反方來蓋樓以維持不墜對了,版主您的女兒現在復原狀況可好?希望沒有在外觀上造成太巨大的影響啊
safehaven3012 wrote:再者,要大家注意反斗城不安全早該在七月就要PO上網,何以等到九月?~~...(恕刪) 你與廠商發生消費糾紛不會先和廠商連絡協商嗎?如廠商誠心改過會有此文嗎?廠商無誠意解決問題及改善問題,消費者才會訴諸媒體輿論公評,這不是消費者唯一能做的反抗嗎?至於賠償就交給司法決定,廠商只有在未爆料前才有私了之動機,公開了,只有司法能判定金額高低,但消費者也可得知廠商行徑自行決定是否消費,消費者如還認同廠商,廠商還想改善嗎?消費者不就永遠處於此不安全消費環境中嗎?
safehaven3012 wrote:但我們比你更在意樓主沒實話實說,但我們比你更在意樓主要錢要不到,但我們比你更在意樓主是否沒顧好自己小孩,但我們比你更在意樓主利用鄉民來狀大自己.合理化自己~~...(恕刪) 所以反斗城的責任便可以略過不談了嗎真的很無法理解對你們來說一個人的誠信問題真的比安全價值觀來的重要??只是為了您不甘心被利用?如此危險的消費環境若能因為我的被利用而獲得改善那麼我甘心被利用
Surhoff wrote:目前的疤是都還很清楚就看長大是不是真的會消失現階段不可能去做美容醫生說的倒是挺讓人無奈的說只要口紅擦上去就看不出來了...(恕刪) 不會完全消失喔................我的腳有騎腳踏車摔過車30年痕跡一樣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