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小朋友到玩具反斗城,請自求多福

battery0922 wrote:
不會完全消失喔......(恕刪)

樓主.關於傷口的部份請再跟醫生討論.或許也要就診.整型外科.我記得沒錯的話.我有位同學從小傷的位置差不多一樣.狀況也幾乎一樣.但現在都快40了.很不幸的我要說.這有可能會是一輩子的痕跡.何況我同學是男生.青少年時期他都很在意了.
所以那傷口的處理不可不慎.
如果真需要整型才能恢復.也別忘了把這部份加入求償的清單.
如果不幸無法百分百恢復.也別忘了把這永久的傷害要求加重賠償.畢竟是女生.又是在臉部.
給你參考.
說被利用?....可能有的人天生脆弱吧.
我倒覺得這種事,有良知的人聽到,不管怎樣都是該出手的.
愛出怪手的.看看就好.

我會幫樓主三不五時的推一推的.
battery0922 wrote:
不會完全消失喔......(恕刪)


沒錯~ 這疤痕不好消,即使外觀不明顯後,自己還是會感覺到硬塊~

自己親身經驗~~

台中小康 wrote:
協商不成為何你說要不...(恕刪)


個人感想...

律師 與 法官 兩者的差異就在這裡顯現了...

小康兄, 你有你的專業在, 我選擇相信 ~

但是, 僅憑著單方面的說詞, 就可以明確的斷定事情的真假與責任歸屬, 不會太過武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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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賠償是樓主與業者之間的事 ~ 從一開始就不是網友該介入的(尤其是在事情發生兩個月以後才發文...)

雙方在實務上各有多少責任比例 ~ 這也留待法官判決, 兩造的律師也只能提出證據給法官判斷

但是, 要能避免再次發生相同問題, 還是只能靠小朋友最親近也最信賴的父母 ~




疤痕 不容易消失
小時候被妹妹用電視的遙控器丟到嘴唇上面 一點點
那時候流滿多血的
沒有去縫,到現在30好幾了 疤痕還是留下來
所以還是要靠醫學美容去處理.....

再多的錢也補不回來吧
版主 經過很多鄉民的砲轟 應該可以平心以待了
反正 要砲轟的人 還是那幾句 沒辦法同理心
可能都是沒有小孩的鄉民吧
台中小康 wrote:
你急什麼?
又...(恕刪)

我不急~只是你們演太久了拖戲是很要不得的(千萬不要變長寿劇)
告一告不是比較快!!公權力替你申張.
台中小康我看是你比較熱心過了頭,我又不是兩造雙方(你怪怪的)
(我也不知道你在熱心個什勁!!)

樓主記得要做捐贈動作,最好是有開箱文
捐那些團體或基金會都要確實公開說明
不然01鄉民怎麼知道到時賠償金是在誰的口袋?
その価格ではお受けできません、割引率を上げてください。
身為一個父親,看到樓主的照片,真的很心疼~

這個社會多的是沒同理心兼光打嘴砲的人,很多事是不見棺材不掉淚的。祝福大家在遭遇到同樣的事情時,也能精彩地打它一個嘴砲,當作一切沒事。

我的建議,這些人不如到反斗城去給它犛一下,就當作捐血吧,到時拿個紀念品就好~

逼人の一生 - http://www.wretch.cc/blog/ybpaul
阿童木 wrote:
我不急~只是你們演太...(恕刪)


你不也是其中一角?

你不急,又不是兩造雙方,那你一直又要人家快點告做什麼?

你也滿熱心的啊,你也不是慈善團體,基金,

還不是一直要樓主快點告一告然後把錢捐出去?

對啊,你是在熱心個什麼勁?
kevinwu6778 wrote:
你不也是其中一角?你...(恕刪)


那你又熱心啥難不成你是樓主親友..家屬

我只是厭惡那些扛著好聽的改善賣場安全 .利用網民與論壓力來得到自身利益的人

還有

本人從頭到尾都沒說賣場沒錯別在鬼打牆了

也別來台灣消費者弱勢這套

更別來啥咪沒生小孩沒同理心


老套


chiang :不用耍嘴皮子,有沒有違規你心理很清楚,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這種財大氣粗的公司 只會跟你周旋到底 ( 錢多 時間多 老闆不是當事人 都交給律師 )

而市井小民 就給親赴火線 (還要請假扣錢、籌律師費等)

可以想像兩者差異 (大老闆可能在度假玩樂,而自己卻忙的焦頭爛額)

這種公司就是跟你賭 用小錢賭贏了 以後我們這群龐大的消費者遇到這種事就乖乖閉嘴

賭輸了 只是損失他微不足道的小錢罷了 而自己可能只能爭的到一口氣罷了 賠償金可能補貼過成的損失都不夠

沒錯 台灣法律是保護有錢人的 唉 (尤其看到最近的法官爭議...唉)

po上01也是需要勇氣的 潑冷水的別再砲了 難道 自己不曾有已經注意了還受傷的經驗嗎?!

樓主加油 衷心希望您女兒早日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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