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mo2919 wrote:
看不下去?聲援樓主?...(恕刪)
我也要聲援一下
像開板大這種花錢就是老大的心態,讓人看了很不爽

這種人還愈來愈多~~
都說是別人的錯~從未好好的檢討自己....
絕代蝴蝶 wrote:
用您過去的發言來檢視您自己的行為就好了,您真的覺得您從發生意外到目前的發言您都問心無愧?
怪網友四處點火?是誰先到其他樓批評我們的?打人喊救人?
朴子 wrote:
遊樂園有安全準則,到處都有安全標語,而這幾小孩子不聽不看,咨意嘻戲,摔下河裡而溺斃,不是揪由自取嗎?
就如同道路也有準則,不可在道路上嘻戲遊玩,不可穿越高速公路,快速道路....,如果有人在道路上因此而發生事故,要怪誰呢??
angela000217 wrote:
請問一下您有爬過此樓嗎?就算沒有您發表此篇也是您的權力,想要聲援不是不能好歹要了解一下事件全貌。
angela000217 wrote:
如果遇到吃飽很閒天天搜尋他發表過的文章去引文回覆一定很好玩。
胃達樂 wrote:
我記的開版大有個女兒吧。
如果有一天開版的女兒看到老爸只是為了這點小錢,而把自己搞這樣,
不知她女兒會作何感想?
這樣好了,這位開版的,怎麼喜歡玩兩套標準,如果有一天,開版在台中市的路上
(開版的住台中吧,好像沒錯)。
看到路上的鐵路平交道上,火車已經要來了,柵欄也放下來了,卻還要執意過去,
最後被撞了,你是不是也要來發個文,標題寫著:我被“台灣鐵路局”的火車給撞傷了??
最後引用絕代蝴蝶版友的圖片:
只想說的是,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報,只是未到。
你今天只是為了這小小的利益,然後牽托了一票網友說:是大家所期望的。
然後利用了聳動的標題,來達到自己的利益,你就不要那天報應到你的家人,親人。
人死留名,虎死留皮啊。
絕代蝴蝶 wrote:
您的立場跟我一樣,我支持求償提告,由法官判定是園方疏失或是遊客疏失。
絕代蝴蝶 wrote:
大家在炮的不是樓主不應該向遠雄求償提告,而是樓主前後反覆的發言,以及不解釋網友的質疑,進而到其他版批評質疑他的網友。
更扯的是修改前文被抓包也裝做沒看到,向遠雄說求償金額是「許多版友」的建議,才導致今天這棟樓蓋這麼高。
修改前文請參考570樓。
至於您說「一堆人事情不是發生在自己身上就振振有辭」我想拿來對照樓主之前的發言,相信您會有所感觸。
歡迎跟樓!
chieh76123 wrote:
引言~~朴子 wrote:
受傷的是我,文章主題就是受傷事件,不把事件說明,那要怎麼說呢?
引言~~朴子 wrote:
我知道會有人砲轟我,沒關係,既然發這篇文章,就是要讓大家重視公共安全,該爭取的就爭取,讓要求重視公安的,就要園方立即改善,否則難保下次發生大事.....
引言~~朴子 wrote:
有些版友真得沒有看完所有文章內容,我再澄清一次,我有建議園方在表演節目中做好安全防護,不是要求節目停止,;而海豚是無辜的,它們只是園區的利用工具,雖然它們有人類六歲的智商,但是六歲還是萌萌懂懂的時侯,何況它們是獸類,擊球的力道真得無法撑控,擊出的方向更別說控制了....
至於演唱會或幼幼台的傳球,如果不是刻意,應該是不可能受傷吧!
引言~~朴子 wrote:
我也回應公關部,海豚打足球的節目中具有危險性,;尤其是樂園都是攜家帶眷來遊玩,很多都是小朋友,;擊中我的位置後面是兩個孕婦,旁邊有個沒幾個月的嬰兒,我的附近都是小朋友,萬一打中她們該怎麼辦呢?不能鬧出人命後,才來檢討吧!!建議取消海豚擊球的節目,否則請做好防護措施,至於精神賠償方面,有待討論……
希望大家能著眼在公共安全的討論,至於賠償的事就其次,如果想提供意見也歡迎, 也請大家在討論回文裡,能包涵一點,謝謝!!
不是我在講
你發文到現在為止前後文不斷的在打自己臉耶…
朴子 wrote:
澄清一下我自己的留言...(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