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遠雄海洋公園”的海豚打傷了


remo2919 wrote:
看不下去?聲援樓主?...(恕刪)

我也要聲援一下
像開板大這種花錢就是老大的心態,讓人看了很不爽
這種人還愈來愈多~~
都說是別人的錯~從未好好的檢討自己....
絕代蝴蝶 wrote:
您的立場跟我一樣,我...(恕刪)

他批評小孩不遵守規定,結果講完一個月後他一個大人自己也發生這樣的事...
怎麼還有臉把自己如同小孩的作為講給人家笑啊...


劉自強543 wrote:
我也要聲援一下像開板...(恕刪)

真的越來越多!

前陣子也有一個豬腦袋,使用健身器材摔斷門牙,他自己自不量力,卻去怪沒有中文說明?!還一付理所當然在鏡頭前展現他斷掉的門牙...!真的是可笑又可憐!
管妹...是誰啊?
絕代蝴蝶 wrote:
歡迎跟樓!
(恕刪)

都john說了當然要跟一下
絕代蝴蝶 wrote:
用您過去的發言來檢視您自己的行為就好了,您真的覺得您從發生意外到目前的發言您都問心無愧?


怪網友四處點火?是誰先到其他樓批評我們的?打人喊救人?


朴子 wrote:
遊樂園有安全準則,到處都有安全標語,而這幾小孩子不聽不看,咨意嘻戲,摔下河裡而溺斃,不是揪由自取嗎?
就如同道路也有準則,不可在道路上嘻戲遊玩,不可穿越高速公路,快速道路....,如果有人在道路上因此而發生事故,要怪誰呢??


澄清一下我自己的留言,如果您明白我的意思,以下,應該看得懂,如果看不懂,我也沒辦法了!!

我之所以會這麼說,六福村發生事件的小孩是揪由自取,是因為明明攀爬漂流艇外是危險,卻故意而為之,把自己處在危險範圍,自取危險攬身,;而我發生的原因,是坐在觀眾台上觀賞,因為意外而發生事故,當然,我也有沒注意的情況,但是我帶小孩來看表演,目的是希望她們高興,當她們不舒服時,父母就是要不時的關切,表演節目卻沒想到會有球"近距離直向急速"的打中觀眾(如果有看前面的發文,就知道我是被近距離,直線打中,一般海豚的球是往天空飛,呈抛物線掉落的)

至於,我有批評也只是說歪樓,另外,有指名道姓的嗎?是那幾位窮兇惡極的,在別篇口出惡言的呢?(在文章內寫~~錢呢?收據?說得好像是貪圖無厭....



angela000217 wrote:
請問一下您有爬過此樓嗎?就算沒有您發表此篇也是您的權力,想要聲援不是不能好歹要了解一下事件全貌。


請問您是蔣大嗎?別人想發言,您又知道他/她沒有看過全文呢?
沒有把全文了解的,應該是你吧!

angela000217 wrote:
如果遇到吃飽很閒天天搜尋他發表過的文章去引文回覆一定很好玩。


依照您的發言,就知道....


胃達樂 wrote:
我記的開版大有個女兒吧。
如果有一天開版的女兒看到老爸只是為了這點小錢,而把自己搞這樣,
不知她女兒會作何感想?

這樣好了,這位開版的,怎麼喜歡玩兩套標準,如果有一天,開版在台中市的路上
(開版的住台中吧,好像沒錯)。
看到路上的鐵路平交道上,火車已經要來了,柵欄也放下來了,卻還要執意過去,
最後被撞了,你是不是也要來發個文,標題寫著:我被“台灣鐵路局”的火車給撞傷了??
最後引用絕代蝴蝶版友的圖片:
只想說的是,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報,只是未到。
你今天只是為了這小小的利益,然後牽托了一票網友說:是大家所期望的。
然後利用了聳動的標題,來達到自己的利益,你就不要那天報應到你的家人,親人。
人死留名,虎死留皮啊。


我覺得這位版友,您還真是可愛,火車要來了,您會執意要闖過去嗎?這個跟"在觀眾席上,被球打到"有什麼關聯呢?
我發生意外事故,也請教"律師",兩位都認為我可以主張賠償,難道您比律師還專業,可以認定我是故意的嗎?
主張自己的權益,有錯嗎?錯的是幾個一直在抹黑的人,事情的原由始末,我的主張,法律諮詢,請求賠償....等,都是合理低調的,就連幾家電視幾次的邀約,我也沒答應過...

我認為~~ 只想說的是,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報,只是未到。 ~~這句話,應該適用在說這句話的人身上吧!!怎麼偏剖發言,怎麼造謠捏造,這些人也會得到上天的懲罰!

各人造業,各人擔!



絕代蝴蝶 wrote:
您的立場跟我一樣,我支持求償提告,由法官判定是園方疏失或是遊客疏失。


如果律師沒有依法有據,會主張可以請求賠償嗎??

絕代蝴蝶 wrote:
大家在炮的不是樓主不應該向遠雄求償提告,而是樓主前後反覆的發言,以及不解釋網友的質疑,進而到其他版批評質疑他的網友。
更扯的是修改前文被抓包也裝做沒看到,向遠雄說求償金額是「許多版友」的建議,才導致今天這棟樓蓋這麼高。
修改前文請參考570樓。
至於您說「一堆人事情不是發生在自己身上就振振有辭」我想拿來對照樓主之前的發言,相信您會有所感觸。
歡迎跟樓!


而您認為,我的發言前後反覆,是那裡反覆呢?您要不要重頭看看呢?是有人故意歪樓...

您認為我修改文,;我在第一篇第一個發言時,就說的很清楚,"建議取消海豚擊球的節目,否則請做好防護措施",這可是在下篇的複製文裡清析可見,是有人故意引用錯誤,咬文嚼字,只引用討論"建議取消海豚擊球的節目",您要不要回頭再看一次呢?

建說您看一下216篇chieh76123的回文,我有複製在下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2271549&p=22

chieh76123 wrote:
引言~~
朴子 wrote:
受傷的是我,文章主題就是受傷事件,不把事件說明,那要怎麼說呢?


引言~~
朴子 wrote:
我知道會有人砲轟我,沒關係,既然發這篇文章,就是要讓大家重視公共安全,該爭取的就爭取,讓要求重視公安的,就要園方立即改善,否則難保下次發生大事.....

引言~~
朴子 wrote:
有些版友真得沒有看完所有文章內容,我再澄清一次,我有建議園方在表演節目中做好安全防護,不是要求節目停止,;而海豚是無辜的,它們只是園區的利用工具,雖然它們有人類六歲的智商,但是六歲還是萌萌懂懂的時侯,何況它們是獸類,擊球的力道真得無法撑控,擊出的方向更別說控制了....
至於演唱會或幼幼台的傳球,如果不是刻意,應該是不可能受傷吧!

引言~~
朴子 wrote:
我也回應公關部,海豚打足球的節目中具有危險性,;尤其是樂園都是攜家帶眷來遊玩,很多都是小朋友,;擊中我的位置後面是兩個孕婦,旁邊有個沒幾個月的嬰兒,我的附近都是小朋友,萬一打中她們該怎麼辦呢?不能鬧出人命後,才來檢討吧!!建議取消海豚擊球的節目,否則請做好防護措施,至於精神賠償方面,有待討論……

希望大家能著眼在公共安全的討論,至於賠償的事就其次,如果想提供意見也歡迎, 也請大家在討論回文裡,能包涵一點,謝謝!!


不是我在講
你發文到現在為止前後文不斷的在打自己臉耶…


很奇怪的,只引用"紅色字體"引起大家的蹋閥,至於"藍色"重要的副言/重點,卻克意帶過,;不是咬又嚼字嗎?(本來8月3日要回覆所有的不當發言,也寫好回覆文,但擱置下來.;沒想到還是有人故意歪樓)




我的重點是~~事件發生,不是海洋公園 與 我,所願意發生的意外事件,目前,我與海洋公園也有初步的談判,過程很客氣,氣氛和睦,我不希望有人又刻意歪樓,;事件處理的程序與後續,我會在有結果時發表,其它的不實不當發言,我就不想回應了!!

感謝各位!
朴子 wrote:
而我發生的原因,是坐在觀眾台上觀賞,因為意外而發生事故,當然,我也有沒注意的情況..(恕刪)

就是因為你知道「你也有沒注意的情況」
所以你才需要上網將事情鬧大以爭取支持,
以利你對遠雄施壓,對吧?
朴子 wrote:
我發生意外事故,也請教"律師",兩位都認為我可以主張賠償


如果律師沒有依法有據,會主張可以請求賠償嗎??

我相信你只有對律師描述你受傷的經過。

如果沒有版上大家提供這些全面的資訊,
我也會認為你的確可以請求賠償。


所以,我非常建議你將這串討論文轉給那兩位律師看,
然後再問他們,你是否可以主張請求賠償。
從小老師只告訴我們誠實是美德,卻沒告訴我們現實有多缺德、、、

朴子 wrote:
澄清一下我自己的留言...(恕刪)


您當然有請求賠償的權利,我並沒有說不可以,但是你曾說過:向遠雄說求償金額是「許多版友」的建議


問題是,這點您有說明嗎?

再著,你最大的需求是:"建議取消海豚擊球的節目,否則請做好防護措施"

你有做到嗎?
並沒有吧,你只是想要某些東西罷了,那項需求,只是欲蓋彌彰用來掩飾自己原本的企圖,
而來突顯自己為了大家的安全,把自己說的多偉大罷了。

而很不巧的,自己的企圖被戳破,所以只好趕快再把戰場拉到別的議題去,免的炮火太過強烈。

您如果沒有企圖,文章標題絕對不會這樣下的。

再著,如果你一開始開宗明義的就提出,老子就是要某些利益,大家也不會這樣的反感。

最後,你去跟遠雄請求賠償,我沒有異議,因為每個人都可以提出自己的主張,
因為這是民主社會下所有人的權利。
~~灰太狼~~ wrote:
就是因為你知道「你也有沒注意的情況」,
所以你才需要上網將事情鬧大以爭取支持,
以利你對遠雄施壓,對吧?
...(恕刪)


.
.

其它的不實不當發言,不想回應?!
哪邊不實不當?

標題的字眼就很理所當然?“版友建議金額”之說就是真的?說六福村事件一張嘴,說這個事又一張嘴,就是對的?
還回應什麼?只有狡辯而已,每回一次就被吐一次!...

管妹...是誰啊?

朴子 wrote:
澄清一下我自己的留言...(恕刪)


唉唷~

總算針對我斷章取義一事做出回覆啦?

你好像完全無視自己發文過後再做修改的樣子喔?

要不要看一下K桑所做的懶人包

第一時間你在四樓被備份下來的引言是什麼啊?

還是打死不認自己有做過修改嗎?

還是打死不承認自己第一時間沒有把想講的話講完

就隨意指責他人斷章取義嘛?

唉唷~

好義正辭嚴喔~

買玩具不幼稚,只是在試著找回一份童年時期心靈無所寄託的安全感而已...

chieh76123 wrote:
唉唷~總算針對我斷章...(恕刪)


唷呵~場子又熱起來了......
神祕知識學會的成員們,有時會想要體驗塵世間的樂趣,而他們從不愁無人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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