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小康 wrote:那brain417你有對消費安全及兒童安全作了任何貢獻呢????? 那您在01嘴砲那麼久,估狗那麼多的法律訊息,對社會有什麼貢獻?? (麥克風遞)現在又要規定,要對社會有貢獻者,才能發文?? 好特別的想法喔
briyen wrote:是樓主說只要改善就分文不取 你自己到第一頁去看他寫的文章(如果沒有偷改的話)看來現在就算反斗城有改善 樓主也是決定要錢了跟當初所訴求的不一樣 變來變去 朝令夕改把鄉民們利用完就丟一邊搞到下次真的有鄉民想要上來伸張正義也沒有人會相信他了...(恕刪) 樓主已決定將所得賠償金額捐給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樓主並無反覆,請向樓主道歉。但你有勇氣道歉嗎?反斗城改善了嗎?大家繼續加油要讓惡劣廠商知道忽視消費者安全之廠商是無法被多數消費者接受,而其經營態度將被台灣消費者唾棄而讓其自食惡果。還有你的文章伸張何正義啊?維護廠商權益逼迫消費者不為合理求償嗎?
台中小康 wrote:樓主已決定將所得賠償金額捐給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樓主並無反覆,請向樓主道歉。但你有勇氣道歉嗎? 捐了嗎?? 我口頭上也會講........我若是賺到人生中的一千萬,我也願意捐給社福團體樓主的誠信老早就破滅了,鬼才聽的進去反覆.....是指37.6萬降到2.5萬又降到不要錢、改善貨架我想邱先生的立場,比鄉民們更反覆,更無厘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