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no wrote:po出來.讓大家把這些捍衛家園的英雄..所做的豐功偉業..備份一下.. 嗯~~有人知道他們備分了些什麼東西來當呈堂證供的以下是小弟的證言「本人○○○(ID:遊戲人間一遊子),已了解偽證之處罰並依法具結。本人有在MOBILE01的閒聊與趣味討論板上看到這篇文章『墾丁就是有這種人,在破懷台灣人的形像!請大家一同來譴責吧!』。並且聽說這事件有登上○年○月○日的蘋果日報。至於內容的真實性,本人一概無法證明亦不負擔保責任。但本人可以保證真的有在MOBILE01的閒聊與趣味討論版上看到這篇文。」請教一下日費和旅費要去哪邊領?有沒有發便當養樂多內心的OS:什麼嘛~~小弟的六法全書竟然沒有寫當證人能不能領得到便當養樂多再買下去就四本了
遊戲人間一遊子 wrote:嗯~~有人知道他們備...(恕刪) 「本人○○○(ID:可口奶酥),已了解偽證之處罰並依法具結。本人有在MOBILE01的閒聊與趣味討論板上看到這篇文章『墾丁就是有這種人,在破懷台灣人的形像!請大家一同來譴責吧!』。並且親見所見這事件有登上○年○月○日的蘋果日報以及○年○月○日的新聞報導。至於內容的真實性,本人一概無法證明亦不負擔保責任。但本人可以保證真的有在MOBILE01的閒聊與趣味討論版上看到這篇文,並透過該文章內之連結至郭○○的FB,親眼看到該網頁內有人於塗鴉牆提及下次要拿尺四弄人。」算一下,如果到屏東作證,日費及旅費外加夜宿費,不知可以領多少收到傳票,如果是證人,還可以向公司請公假呢公司有二天薪水,下屏東又有車馬費及住宿費可領不過我開完庭後一定馬上離開那個人家隨便一呼就1~2百應的地方,我好怕被尺四弄喔另外,依俺數次出庭作證的經驗,證人沒有便當可領耶,又不是跑龍套的
薇風 wrote:應該是這位沒錯,如此...(恕刪) 到時候被告時 跟薇風大借一點存檔可否??想到要存一百多樓... 證據力才十足...有一點不過我覺得她那種說辭...如果告失敗我們好像都可以反控毀謗跟誣告吧畢竟我們都沒攻擊到她只有承述郭先生的事實...目前在想 想不出來 她有哪一點可以告的成的有人可以解惑嗎?
她說證據到哪就弄到哪,這句話沒有甚麼不對,但是備案與控告兩者有區隔.就個人了解,她原本的備案對象是面速力達母所謂的"告失敗",就意看她告的對象是誰,以及提出的證據為何後,才可視情況進行反誣告但警察受理案件辦案,也是看證據.如各位確未以言語文字攻擊羞辱對方,那麼,個人很好奇,她不曉得是以甚麼"證據"讓警察受理又要如何的"證據到哪就弄哪一個"她那段文字,感覺仍是具有蓄意恐嚇意圖在先.
風無 wrote:目前在想 想不出來 她有哪一點可以告的成的 309侮辱和310毀謗需告訴乃論她是誰要告誰小弟不認識可口奶酥 wrote:證人沒有便當可領耶,又不是跑龍套的 按呢嘛好~~進去簽個名就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