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field wrote:我就是事主呀~對方不到通緝...躲了很久我差點忘記有這回事後面的就保密...另外兩件是外國IP就告不成...這棟樓的事主不是我... 既然你是事主,就像貓妖妹說的,為什麼不直接貼判決書呢?畢竟想要嚇唬人的話,貼判決書比較有效吧。
SSSS2503 wrote:可以啊我們找大家一起(恕刪) 那麼,.....往中南部來就算我的吧,溪州羊肉呂..https://tw.news.yahoo.com/%E6%BA%AA%E5%B7%9E%E5%91%82%E7%BE%8A%E8%82%89-%E7%8D%A8%E6%A8%B9-%E6%A0%BC%E7%9A%84%E8%92%9C%E9%A0%AD%E7%BE%8A%E8%82%89%E7%88%90-125156678.html
SSSS2503 wrote:lovebabyy wrote:基隆廟口附近的 福記...(恕刪)可以啊我們找大家一起去吃 唉......S姐為何如此好人緣,就是因為性格溫和又大氣!總是與人為善,不與人結怨,連被我凹請客,都如此大方....